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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憲官的意思、風憲官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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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憲官的解释

指监察执行法纪的官吏。《明史·刑法志一》:“初詔内外风宪官,以讲读律令一条,考校有司。”《六部成语·吏部》:“风宪官。”注:“风闻奏事执掌法度之官,即御史也。” 章炳麟 《官制索隐》:“今时司法者,有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按察司;行政者,有布政司、知府、知州、知县。此一官而用定名者也。然自其相联相属言之,则前者皆可云风宪官,后者皆可云地方官。”参见“ 风宪 ”。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風憲官是中国古代监察体系中的重要职官称谓,源自"風""憲"二字的本义延伸。"風"原指自然现象,引申为教化、舆论监督;"憲"即法度规范,二者结合形成对监察职能的形象表述。

该官职始见于唐代文献,据《旧唐书·职官志》记载,御史台官员"掌持邦国刑憲典章,以肅正朝廷",主要负责纠察百官、整饬纲纪。宋元时期发展为独立监察体系,明代都察院设十三道监察御史,正式确立"風憲官"作为监察官员的统称。

其核心职责包含三个方面:

  1. 监督百官行政:通过"闻风奏事"制度弹劾渎职官员
  2. 参与司法复核:重案要案需经風憲官签批方能定谳
  3. 规谏皇帝过失:通过经筵讲学等方式进行政治规劝

明清时期该职官选拔尤为严格,据《明会典》规定,任职者须具备"进士出身,历官九年,考满无过"的资历,且需通过吏部、都察院联合考核。其职能运作机制对现代监察制度产生深远影响,现存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有明代風憲官使用的象牙笏板等实物佐证。

网络扩展解释

“風憲官”是中国古代官职名称,具体解释如下:

  1. 基本定义
    指负责监察、执行法纪的官吏,主要职责是监督官员行为和维护朝廷纲纪。其名称中的“風憲”意为“法度与纲纪”,强调其监察职能。

  2. 历史文献出处

    • 《明史·刑法志一》记载:“初詔内外风宪官,以讲读律令一条,考校有司”,说明其职责包括考核官员对律法的掌握程度。
    • 《六部成语·吏部》注解:“风闻奏事执掌法度之官,即御史也”,直接指出“風憲官”即御史,属于监察体系的核心成员。
  3. 职能与地位
    这类官员拥有“风闻奏事”的特权(无需确凿证据即可弹劾),并参与司法监督、律法宣讲等事务,在明代监察制度中占据重要地位。

  4. 关联官职
    常与“御史”职务对应,属于都察院系统,负责中央到地方的全面监察,类似现代纪检或司法监督机构。

如需进一步了解明代监察制度的具体运作,可参考《明史》或相关历史研究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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