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天子把宗庙所藏的宝器分与诸侯和宗室为世守之物,谓之“分器”。亦指分得的宝器等。《左传·定公九年》“得宝玉大弓” 晋 杜预 注:“弓玉,国之分器,得之足以为荣,失之足以为辱。”《明史·周定王橚传》:“诸宗皆没,府中分器宝藏尽沦於巨浸。”
指才能,才具。《北史·赵煚赵芬等传论》:“二 赵 明习故事,当世咸推,及居端右,无闻殊绩。故知人之分器,各有量限,大小云异,不可相踰。”
"分器"在汉语中主要有两层含义,既可作为名词指代特定的礼器,也可作为动词表示分配器物的行为,其核心与古代宗法、祭祀制度密切相关:
指古代宗庙祭祀时,天子分赐给同姓诸侯或功臣的礼器(如鼎、彝等),象征诸侯受封的合法性与宗族纽带。这些器物常用于重大祭祀活动,代表诸侯对封地的统治权。
权威来源:
《汉语大词典》释为:"古代天子分赐诸侯的宗庙宝器。"(详见上海辞书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二版)
《左传·昭公十五年》记载:"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镇抚其社稷,故能荐彝器于王。" 此处"彝器"即分器的一种。
引申为按等级或规则分配重要器物、权力资源的行为,强调"分"的规则性与重要性。
例证:
《周礼·春官·典瑞》郑玄注:"瑞,节信也……诸侯即位,天子赐之。" 分赐信物即属"分器"范畴(详见中华书局《周礼注疏》)。
《史记·周本纪》载武王灭商后"分器诸侯",指分配商朝宗庙礼器给诸侯,巩固政权。
分器制度是周代"分封制"的核心环节,通过礼器分配确立宗法等级。《礼记·王制》明确:"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鈇钺,然后杀。" 可见分器兼具政治与宗教功能,是权力合法化的象征(详见上海古籍出版社《礼记译注》)。
现代引申:当代语境中,"分器"可隐喻对稀缺资源或权力的分配,但需注意其古汉语色彩浓厚,日常使用频率较低。
关于“分器”的详细解释如下:
“分器”指古代天子将宗庙所藏宝器分封给诸侯或宗室的行为,这些器物作为世袭传承的象征,代表权力与地位的合法性。例如《左传》记载的“弓玉”被视为“国之分器”,得之可彰显荣耀,失之则成耻辱()。
在部分文献中,“分器”被借喻为个人才能或天分。如《北史》评述赵煚等人时,用“分器”指人的能力有限度,强调天赋差异()。
该词具有双重内涵:
以上信息综合自多个古籍及历史记载,若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左传》《明史》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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