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课税,征徭役,以年龄分为黄、小、中、丁、老五类。丁中为其中主要两类。此制始于 北齐 。历代迭有变更。《旧唐书·杨炎传》:“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文献通考·户口一》:“其应入役者,共计本户丁中用为等级,不得以折生蠲免。”
“丁中”是中国古代户籍制度中用于征派赋役的年龄分类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基本定义
丁中制将编户人口按年龄划分为五类:黄(幼年)、小(少年)、中(青年)、丁(壮年)、老(老年)。其中“丁”和“中”是承担赋役的主要群体。
历史起源与演变
该制度始于北齐,后代如隋唐、宋元等均有调整。例如唐代规定“丁”为21-59岁,“中”为16-20岁;不同朝代对年龄划分和赋役比例的规定存在差异。
作用与意义
丁中制是古代国家税收和徭役分配的核心依据,通过年龄分层实现赋役的合理化。唐代杨炎推行的“两税法”后,逐渐转向以财产为征税标准,丁中制随之衰落。
其他含义补充
现代语境中,“丁中”偶被用于描述“正中位置”(如“桌子丁中”),但此用法非历史主流,且权威性较低。
如需具体朝代的年龄划分标准或法律关联,可进一步查阅《旧唐书》《文献通考》等史料来源。
《丁中》是一个词,意思是指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丁中》的部首为丁,笔画数为4。
《丁中》源于汉字,是一种汉语词语。繁体字为「丁中」。
在古代汉字书写中,「丁中」没有太多变化。可以说一直保持了比较稳定的书写形式。
1. 这个行业竞争激烈,商家们常常为了市场份额而互相《丁中》。
2. 在政治斗争中,各派别之间常常会出现《丁中》的情况。
组词:纷纷扰扰、尔虞我诈。
近义词:尔虞我诈、明争暗斗。
反义词:和谐共处、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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