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官名。《后汉书·礼仪志上》“祠 先蚕 ,礼以少牢” 刘昭 注引 汉 卫宏 《汉旧仪》:“置蚕官令、丞,诸天下官﹝下法﹞皆诣蚕室,(亦)﹝与﹞妇人从事,故旧有东西织室作(法)﹝治﹞。”
(2).旧传司蚕之神。 宋 陆游 《新春》诗:“却羡村邻机上女,隔篱相唤祭蚕官。”《协纪辨方书·义例·蚕官》:“《历例》曰:蚕官者,岁中掌丝之神也。所理之地,忌营构宫室,犯之蚕每多病,丝茧不收。”
蚕官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词汇,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指古代掌管蚕桑事务的官吏。据《后汉书·礼仪志上》记载,汉代设有“蚕官令丞”,专司皇室蚕事管理与祭祀活动。此类官职体现了古代中国对蚕桑生产的重视,并将其纳入国家礼制体系。
在民间信仰中,“蚕官”被尊为掌管蚕桑的神灵。宋代《云笈七签》称其为主蚕之事的神祇,与“青衣神”“马头娘”等蚕神信仰并存,反映了古代农业社会对自然力的崇拜。
古代天文历法将“蚕官”视为星象符号,对应特定农时。如《宋史·天文志》载:“蚕官二星,主蚕事”,其位置移动被用于指导养蚕时节。农历三月“蚕月”期间,民间有祭祀蚕官以祈丰收的习俗。
“蚕官”亦引申为春季养蚕时节的代称。如南宋陆游《春日杂兴》诗“蚕官社雨近,已觉枳花繁”,即以“蚕官”指代春末夏初的农忙期。这一用法凸显了蚕桑活动在古代时间秩序中的标志性地位。
参考来源:
“蚕官”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指古代负责管理蚕桑事务的官职。根据《后汉书·礼仪志》及汉代卫宏《汉旧仪》记载,汉代设有“蚕官令”“蚕官丞”等职位,负责监督蚕室、织室等与蚕丝生产相关的事务,并组织妇女参与蚕桑劳作。
民间传说中掌管蚕桑的神灵。宋代陆游诗中提到“祭蚕官”,如《新春》中“隔篱相唤祭蚕官”,反映了古代民间祭祀蚕神的习俗。据《协纪辨方书》记载,蚕官被视为“岁中掌丝之神”,其所在方位忌讳修建房屋,否则会导致蚕病或减产。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蚕官”解释为“形容贪官污吏”的成语,但此用法未见于权威古籍,可能是引申或误传,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建议参考《后汉书》《汉旧仪》等古籍或权威词典(如汉典)获取更准确的历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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