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課稅,征徭役,以年齡分為黃、小、中、丁、老五類。丁中為其中主要兩類。此制始于 北齊 。曆代疊有變更。《舊唐書·楊炎傳》:“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文獻通考·戶口一》:“其應入役者,共計本戶丁中用為等級,不得以折生蠲免。”
“丁中”是中國古代戶籍制度中用于征派賦役的年齡分類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基本定義
丁中制将編戶人口按年齡劃分為五類:黃(幼年)、小(少年)、中(青年)、丁(壯年)、老(老年)。其中“丁”和“中”是承擔賦役的主要群體。
曆史起源與演變
該制度始于北齊,後代如隋唐、宋元等均有調整。例如唐代規定“丁”為21-59歲,“中”為16-20歲;不同朝代對年齡劃分和賦役比例的規定存在差異。
作用與意義
丁中制是古代國家稅收和徭役分配的核心依據,通過年齡分層實現賦役的合理化。唐代楊炎推行的“兩稅法”後,逐漸轉向以財産為征稅标準,丁中制隨之衰落。
其他含義補充
現代語境中,“丁中”偶被用于描述“正中位置”(如“桌子丁中”),但此用法非曆史主流,且權威性較低。
如需具體朝代的年齡劃分标準或法律關聯,可進一步查閱《舊唐書》《文獻通考》等史料來源。
《丁中》是一個詞,意思是指勾心鬥角、爾虞我詐。
《丁中》的部首為丁,筆畫數為4。
《丁中》源于漢字,是一種漢語詞語。繁體字為「丁中」。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丁中」沒有太多變化。可以說一直保持了比較穩定的書寫形式。
1. 這個行業競争激烈,商家們常常為了市場份額而互相《丁中》。
2. 在政治鬥争中,各派别之間常常會出現《丁中》的情況。
組詞:紛紛擾擾、爾虞我詐。
近義詞:爾虞我詐、明争暗鬥。
反義詞:和諧共處、和睦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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