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予赈济。 清 龚自珍 《地丁正名》:“我 仁皇帝 永免滋生人口之赋,并入他赋,有赐蠲、赐缓、赐賑而无赐復。”
赐赈(cì zhèn)是古汉语中的复合词,由“赐”与“赈”二字组合而成,专指君主或朝廷向灾民发放救济钱粮的行为,体现古代国家赈灾制度的核心形式。以下从词义、用法及文化背景分述:
《清史稿·食货志》明确记载:“凡遇灾荒,朝廷赐赈,以苏民困。”此行为兼具政治象征(皇恩浩荡)与实际救灾功能。来源:《中国历史大辞典》
古代“赐赈”属国家赈灾体系,区别于地方自发“义赈”,如明代《荒政考》强调“天子赐赈,民得再生”,凸显其权威性与制度性。来源:《中国灾荒史》
宋代设“常平仓”备灾,灾时由朝廷“赐赈米粟”;清代《钦定户部则例》规定“灾伤五分以上者,准请赐赈”。来源:《中国制度史》
结论:“赐赈”是古代君主专制下特有的赈灾术语,其词义承载“皇权仁政”的政治伦理,实践上依托国家财政与仓储制度,多见于正史、政书类文献,属汉语历史词汇中的制度文化词。
主要参考来源:
《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中国灾荒史》(李文海著)|《中国历代食货志汇编》(中华书局)
“赐赈”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用于描述上级或富有者对贫困者的财物施舍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赐赈”指通过施舍财物来救济贫困人群,通常体现为统治者或富人对弱势群体的经济援助。例如,清代龚自珍在《地丁正名》中提到:“有赐蠲、赐缓、赐赈而无赐復”,说明该词常用于官方赈济政策中。
该词多见于古代文献,尤其在描述朝廷政策时使用。例如清代政府通过“赐赈”减免赋税、发放钱粮以缓解民生困难。现代语境中较少使用,但可用于文学或历史讨论。
“赐赈”强调自上而下的救济行为,既有物质援助的含义,也隐含社会阶层关系。其用法多与历史、政策相关,现代可通过具体文献(如《地丁正名》)进一步了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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