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帝王给五品以上官员授予鱼符。以为信物。 五代 、 宋 亦有赐鱼之制。《新唐书·车服志》:“ 高宗 给五品以上随身鱼银袋,以防召命之诈,出内必合之。三品以上金饰袋。 垂拱 中,都督、刺史始赐鱼。”
赐鱼,汉语复合词,由动词“赐”与名词“鱼”构成。其核心含义指古代君主或尊长以鱼类作为赏赐的行为,属于中国古代礼制与等级制度的体现。据《周礼》记载,周代已有“以时颁赐”的礼仪制度,鱼类因象征富饶与吉祥,常作为赏赐物之一(来源:《周礼·天官·膳夫》)。《礼记·王制》中亦提到“赐食”包含“牲鱼”之礼,表明赐鱼行为具有表彰功绩、维系君臣关系的政治功能(来源:《礼记正义》)。
从文化内涵分析,“赐鱼”包含三重象征意义:其一体现“君恩”,如《诗经·小雅》中“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以乐”暗含赐宴赐物的恩宠;其二反映“尊卑有序”,受赐者需依礼制跪拜受赏;其三承载“吉祥寓意”,因“鱼”与“余”谐音,寄托丰足安康之愿(来源:《中国古代礼俗辞典》)。该词现代多用于历史文献研究及传统文化解读领域。
“赐鱼”是一个历史制度相关的词语,其含义和背景可综合如下:
“赐鱼”指唐代帝王向五品以上官员授予鱼符作为身份信物的制度,后延续至五代、宋代。鱼符为鱼形符契,用于官员出入宫廷或执行公务时验证身份。
起源与功能
唐高宗时期,为防范伪造诏令,规定五品以上官员需佩戴鱼符。三品以上官员的鱼袋饰金,五品饰银,作为等级标志。
符分左右两半,官员与宫廷各持其一,需“合符”以验明身份。
制度演变
部分资料(如)提到“赐鱼”意为“给予物质帮助”,但此说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可能为误读。主流历史文献及权威词典均以“授予鱼符”为核心释义。
“赐鱼”是古代官僚体系中的重要制度,通过鱼符强化官员身份管理,兼具实用与象征意义。如需进一步了解鱼符形制或具体使用场景,可查阅《新唐书·车服志》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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