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碎解肢体,古代的一种酷刑。 明 沉德符 《野获编·督抚·经略大臣设罢》:“至戊午年, 镐 ( 杨镐 )又以边境事再起经略 辽东 ,遂至三路丧师。此其罪又寸磔不足赎矣。” 清 孔尚任 《桃花扇·草檄》:“人人共愤,皆思寸磔 马 ( 马士英 ) 阮 ( 阮大鋮 ),以谢先帝。”
(2).斩成许多小段。 ********* 《孤雁》诗:“拼着寸磔的愁肠,泣诉那无边的酸楚。”
寸磔(cùn zhé)是古代中国的一种极刑,指将犯人肢体切割成碎块的残酷刑罚。该词由“寸”和“磔”组成:“寸”作为量词,在此表示切割成小块;“磔”本义为分裂肢体,后专指车裂或凌迟之刑。据《汉语大词典》记载,“磔,张也,谓裂其肢体而张之”,而“寸磔”强调对肢体的极端分割。
在历史文献中,寸磔常见于明清两代法典。例如《大明律》将“谋反大逆”罪定为“皆凌迟处死”,实际执行时即包含寸磔手法,《清史稿·刑法志》亦有“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的明确记载。汉学家史景迁在《王氏之死》中描述,这种刑罚不仅作为肉体惩戒,更包含“震慑生者”的社会控制功能。
现代汉语中,“寸磔”已演变为文学修辞,用以比喻彻底摧毁或严厉批判。钱钟书《围城》中“把她的信寸磔似的仔细推敲”即属此类用法。需注意的是,该词具有显著的历史暴力色彩,当代法律文书中已无此刑名。
“寸磔”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历史和法律层面的特定含义,以下从不同维度详细解释:
部分文献提到“寸磔”可比喻短视行为(如商业或个人决策),但此用法非主流,更多见于对字面义的文学化延伸。主流解释仍围绕刑罚展开。
如需进一步了解历史案例或刑罚细节,可参考权威史料如《史记》《野获编》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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