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脱下丧服,换上吉服。谓孝满复官。 明 沉德符 《野获编·内阁·江陵始终宦官》:“又命太监 李琦 等郊迎之。至其除服即吉,上使司礼 张宏 引见於 慈圣 、 仁圣 两宫。”
除服即吉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礼仪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释义需结合古代丧服制度及礼俗背景进行解析。
词语结构分解
“除服”指脱去丧服,结束服丧期。《汉语大词典》释“除服”为“旧时丧礼规定,父母死后子女需服丧三年,期满后脱去丧服”。而“即吉”出自《礼记·丧服小记》,意为“开始穿着吉服”,象征恢复正常生活。二者连用,强调丧期结束后礼仪与生活的双重转变。
历史来源与制度依据
“除服即吉”的仪式规范源于周代丧礼。《仪礼·士虞礼》记载:“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古代礼制中,服丧者需经历“斩衰”“齐衰”等不同丧服阶段,期满后通过“禫祭”仪式正式除服,改穿常服,称为“即吉”。这一过程体现了儒家“慎终追远”的伦理观。
文化意义与文献用例
《礼记·杂记下》载:“丧服既除,新宫灾,三日哭。”说明除服后仍需遵循特定仪轨。唐代孔颖达疏解《礼记》时强调:“既除丧服,始即吉事”,表明“即吉”不仅是服饰变化,更包含对生活秩序的重建。宋代司马光《书仪》亦详述除服程序,佐证该词在古代社会中的实践意义。
现代研究与权威论述
《中国礼仪制度研究》指出,“除服即吉”是古代“五服制度”的重要环节,其时间计算与服制等级密切相关,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等级秩序与宗法观念。当代学者彭林在《礼乐文明与中国文化精神》中分析,该仪式通过服饰符号的转换,实现了“从哀伤到常态”的社会心理过渡。
“除服即吉”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chú fú jí jí(注音:ㄔㄨˊ ㄈㄨˊ ㄐㄧˊ ㄐㄧˊ),其核心含义是脱下丧服,换上吉服,表示守孝期满后恢复正常生活或恢复官职。
词义来源
该成语源于古代丧礼习俗。古人父母去世后需守孝(通常为三年),期间穿丧服、停止公务(称“丁忧”)。守孝期满后,需脱下丧服(“除服”)并换上常服或吉服(“即吉”),象征结束哀悼,重新参与社会活动或复职。
历史用例
明代沈德符的《野获编》中记载:“至其除服即吉,上使司礼张宏引见於慈圣、仁圣两宫。”,描述了官员服丧期满后复职的情景。
延伸寓意
部分解释提到,该成语也隐含“结束悲伤,积极面对新生活”的象征意义,强调从逆境中恢复的乐观态度。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丧服制度或相关礼仪,可参考权威词典(如汉典、沪江词典)或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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