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传尸 ”。1.犹转尸。谓死无葬所。《逸周书·大聚》:“揖其民力,相更为师;因其土宜,以为民资。则生无乏用,死无传尸。” 孔晁 注:“传於沟壑。”
(2).中医称肺结核症。旧题 汉 华佗 《华氏中藏经》有《传尸论》篇。 唐 张鷟 《朝野佥载》卷二:“女患传尸瘦病,恐妾厌祷之。” 唐 王焘 《外臺祕要》卷十三“蒸骨方”引《灸骨蒸法图》:“骨蒸病者,亦名传尸,亦谓殗殜,亦称伏连,亦曰无辜。” 宋 洪迈 《夷坚甲志·炽盛光呪》:“( 曹瑴 )少出家为行者,其家累世病传尸,主门户者一旦尽死,无人奉祭祀。”
见“ 传尸 ”。
传尸是中医古籍中对具有传染性痨病的专称,特指通过病患接触或遗体传播的致命虚劳疾病,其核心特征为传染性与脏腑衰败。以下为详细释义及学术依据:
据《汉语大词典》,“传尸”指传染性痨病,因患者死后病气传注他人而得名,亦称“尸注”“劳瘵”。其病理表现为脏腑虚损、骨蒸潮热、消瘦咯血等症,病程迁延致死,且具家族传染性 。隋代《诸病源候论·尸注候》载:“死后复易旁人,乃至灭门”,强调其传染性与灭户风险 。
唐代《外台秘要》归因为“肺虫”(即结核杆菌的古称),提出“痨虫蚀肺”致咯血消瘦。宋代《太平圣惠方》记载“传尸劳者……骨髓中热,称为骨蒸”,描述典型症状 。明代《医学入门》进一步区分“传尸劳”与普通虚劳,指出其“挟邪祟之气”的特异性传染途径 。
现代中医学将“传尸”对应于肺结核等慢性消耗性传染病。《中医大辞典》明确其涵盖结核病特征,并保留古籍诊疗方案,如唐代《千金方》的“獭肝散”及明代《本草纲目》的“黄连抑菌”记载 。世界卫生组织(WHO)传统医学报告亦引用“传尸”概念,肯定中医对传染性疾病的早期认知 。
“传尸”一词在汉语中有多重含义,需结合历史文献和医学背景进行解释:
转尸(死无葬所)
最早见于《逸周书·大聚》,指人死后尸体无处安葬,暴露于沟壑之中,象征极端的贫困或战乱导致的惨状。孔晁注“传於沟壑”进一步强调其凄凉境遇。
中医病症名
传统中医将“传尸”与肺结核(肺痨)关联,认为其具有传染性,且病程迁延致死。唐代《外台秘要》描述其症状为“骨蒸、羸瘦”,并提到“尸气传注”的传播特性,即患者死后会传染给亲属,故称“传尸”。
提示:若需完整文献出处或医学案例,可参考《外台秘要》《逸周书》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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