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人祭祀祖先。《礼记·内则》:“献其贤者於宗子,夫妇皆齐而宗敬焉,终事而后敢私祭。” 郑玄 注:“斋戒往助竟,然后,私祭其祖禰也。”
私祭指古代士大夫在宗庙之外私自举行的祭祀活动,通常用于祭祀祖先或特定对象,与官方礼制规定的“公祭”相对。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三层:
“私”指非官方、个人或家族性质,“祭”即祭祀仪式。在周代礼法体系中,祭祀活动有严格的等级规范:
周代礼法规定,只有诸侯、天子可立宗庙,士大夫若无庙则行私祭。郑玄注《礼记·祭法》称:“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而祭法谓之私祭”,说明其与公祭的等级差异。
宋代朱熹在《家礼》中规范了民间私祭仪式,主张“四时祭、忌日祭”于家中进行,推动私祭向家族化、民俗化发展。
私祭承载两大伦理意义:
权威参考来源:
“私祭”是一个汉语词语,主要含义为私人祭祀祖先,常见于古代礼制相关文献。以下是详细解释:
“私祭”指个人或家庭对祖先进行的非官方祭祀活动,与公祭(官方或宗族集体祭祀)相对。其核心是表达对家族先辈的追思与敬意。
该词最早见于《礼记·内则》:“献其贤者於宗子,夫妇皆齐而宗敬焉,终事而后敢私祭。” 郑玄注解释为:在协助宗子完成宗族祭祀后,方可进行私人祭祀(祖禰)。
古代家族祭祀中,宗子(嫡长子)负责主持全族祭祀(公祭),其他家族成员需先参与公祭,之后才能进行私祭。这体现了“先公后私”的礼法秩序。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祭祀制度,可参考《礼记》原文或相关礼制研究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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