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孝,服丧。《晋书·齐王冏传》:“著布袙腹,为齐持服。” 唐 韩愈 《与郑相公书》:“ 孟 之深友太子舍人 樊宗师 ,比持服在 东都 ,今已外除,经营 孟 家事,不啻如己。” 元 无名氏 《神奴儿》第三折:“俺嫂嫂可无倚靠,现持服。” 清 谭嗣同 《报贝元徵书》:“丧服各有等衰,为父母持服一年。”
持服指居丧期间穿着丧服守孝的行为,是中国古代丧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指为直系亲属(如父母)或其他尊长服丧时遵守的礼仪规范。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两点:
服丧守制
指遵守丧礼制度,在规定的守孝期内(如父母丧通常为27个月)穿着粗麻制成的丧服,停止娱乐活动,并遵循饮食、居住等方面的禁忌,以表达对逝者的哀思。该制度源于周礼,在《仪礼·丧服》中有系统记载,后为历代法典所沿袭。
“持”与“服”的字义关联
古籍例证:
南朝《南史·张畅传》载:“文帝崩,孝武帝即位,未及持服,而文帝凶问至。”此处“持服”即指新帝应遵循的服丧礼仪。清代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二十四回亦有:“考选科道在即,你我的资格,都是有指望的。若是报明了丁忧家去,再迟三年,如何了得?”反映了官员因守制(持服)需离职的礼法约束。
文化内涵
持服制度体现了儒家“慎终追远”的伦理观,通过外在服饰和行为约束强化血缘宗法关系。其严格程度随历史演变有所调整,如明代缩短为27个月,但核心精神始终强调对亲长的孝道责任。
参考文献
“持服”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守孝、服丧,主要在古代礼制语境中使用。以下从多个角度详细解释:
部分低权威性网页(如、8)提到“持服”有“敬佩、认同”的引申义,但此用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可能为现代误用或特定语境下的延伸。
“持服”是古代丧礼制度中的重要概念,需结合历史语境理解。若需进一步考证具体文献案例,可参考《晋书》《唐律疏议》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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