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公卿听讼断狱。《汉书·王尊传》:“臣等窃痛伤 尊 修身絜己,砥节首公……今一旦无辜制於仇人之手,伤於詆欺之文,上不得以功除罪,下不得蒙棘木之听。” 颜师古 注引 张晏 曰:“《周礼》三槐九棘,公卿於下听讼。”
棘木之听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典故性成语,其核心含义指君主或司法官员在特定场所(常指棘木之下)听取诉讼、审理案件,象征着公正严明的审判。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对其详细解释:
“棘木”
指酸枣树或多刺的树木。在古代,“棘”特指朝廷官员位列的象征。《周礼·秋官·朝士》记载:“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郑玄注:“树棘以为位者,取其赤心而外刺。” 棘木在此象征法官的赤诚之心与执法刚正不阿。
来源:《周礼注疏》郑玄注,《汉语大词典》“棘”字条。
“听”
意为审理、断案。《说文解字》:“听,聆也。”引申为处理诉讼。《周礼·秋官·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即通过察言观色判断案情真伪。
来源:《说文解字》,《周礼·秋官》。
“棘木之听”整体
字面指在棘木象征的司法场所审理案件,后固定为成语,强调审判的庄严性与司法公正。
公正审判的仪式化场景
西周时期,天子于外朝(种植棘树、槐树的庭院)听讼,棘木成为司法权威的符号。《礼记·王制》:“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正听之;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 体现审判层级的严谨性。
来源:《礼记·王制》,《十三经注疏》。
“三刺”制度与神判遗风
《周礼》载“三刺”之法:重大案件需询“群臣、群吏、万民”,最终由司寇在棘木下裁决。棘木场所暗含神明见证的古老观念,如獬豸(神兽)辨曲直的传说与之呼应。
来源:《周礼·秋官司寇》,《中国法制史》(张晋藩著)。
獬豸与棘木的关联
汉代以后,獬豸冠成为法官象征,而棘木之庭则是审判空间。二者共同构建“神判—人判”结合的司法文化符号,强化“法天则地”的公正理念。
来源:《后汉书·舆服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著)。
文学与史籍中的用例
来源:《汉书》《隋书》。
成语定型与引申义
唐宋后,“棘木之听”固定为四字格,喻指公正严明的司法程序。如明代丘濬《大学衍义补》:“人君之听讼,当如棘木之听。”强调君主应亲掌司法以示公允。
来源:《大学衍义补》,《汉语成语源流大辞典》。
“棘木之听”从西周司法场所的具象描述,演变为象征司法公正、审判权威的文化符号。其核心价值在于:
这一成语浓缩了中国古代“明刑弼教”的治理智慧,至今仍为法制史研究的重要文化意象。
“棘木之听”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存在两种不同解释,分别源于现代比喻和古代司法背景:
两种解释的差异可能源于语义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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