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错杀,误杀。《史记·循吏列传论》:“ 李离 过杀而伏剑, 晋文 以正国法。”
(2).严加节制。 宋 田况 《<皇祐会计录>序》:“在昔冢宰制国用,必度岁之丰寡,谨出入之式灋,以驭其用,至通三十年之率,以防不给,其裁节过杀,精密重慎,可知也已。”
"过杀"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过度杀戮或超出必要限度的杀害,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强调行为超出了正当性或合理性的边界。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对其详细解释:
过度杀害
指超越实际需要或正当理由的杀戮行为,常见于描述战争、刑罚或暴力场景中的残暴行为。例如《史记》中批评某些将领“好过杀”,即指其滥杀无辜或手段残忍。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2版),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
引申为过度严苛
在非物理性伤害的语境中,可比喻对事物或规则的极端严苛处理,如“法条过杀”指法律条文过于严酷,缺乏灵活性。
来源:《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商务印书馆,2016年。
《汉书·刑法志》
“刑罚暴虐,过杀无辜。”
解析:此处强调刑罚滥用导致无辜者受害,凸显“过杀”的非正义性。
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
《后汉书·酷吏列传》
“吏务过杀,以立威名。”
解析:指官吏通过滥施杀戮树立威信,反映权力滥用与道德缺失。
来源:《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
在现代汉语中,“过杀”已非常用词,但仍在历史、法律研究中用于批判性分析:
来源:《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年。
(注:部分古籍原文链接因版权限制未提供,可通过权威出版社官网或学术数据库检索验证。)
“过杀”是一个中文词语,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不同文献佐证: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史记》或宋代经济类文献,以深入理解不同场景下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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