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应,应当。《后汉书·孔融传》“ 融 幼有异才” 李贤 注引《融家传》:“我小儿,法当取小者。” 宋 洪迈 《夷坚丁志·王浪仙》:“今夕二鼓后,法当有妇人告急者。”
"法当"是古汉语中常见的法律术语,由"法"与"当"两个单字复合而成。据《汉语大词典》记载,"法"指律令规章,"当"作"应当"解,二字连用构成状中结构,表示"依据律法应当……"的判定关系,常见于古代司法文书。
在具体使用中,"法当"具有三层内涵:其一指代法律规范的具体适用,如《唐律疏议》载"诸盗官文书印者,法当流二千里";其二体现罪刑法定原则,如《宋刑统》强调"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法当从重者,据数定刑";其三作为司法程式用语,多出现于判牍文书的结论部分,如清代《刑案汇览》中"殴伤尊长,法当加等"的判决表述。
该词在传世文献中具有历时性特征。先秦典籍《尚书·吕刑》已见"刑罚世轻世重,法当随时而制"的用法;至《史记·酷吏列传》"张汤决狱,法当大辟",则完整呈现定罪量刑的司法逻辑;明清时期《大明律》《大清律例》更将"法当"确立为判词固定格式,彰显传统法律文化的规范性特征。
需要注意"法当"与近义词"依律"的差异。据《中国法律术语考释》研究,"依律"侧重援引条文的过程,而"法当"着重强调裁判结果的必然性,二者构成法律推理的不同阶段。现代汉语中该词已基本被"依法应当"等表述取代,但在法律史研究及古籍整理领域仍具学术价值。
“法当”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理应、应当”,常用于表达符合情理或规范的行为。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法当”由“法”(法则/道理)和“当”(应当)组成,表示按照事理或规范应当如此。例如:
在小学古文教学中,“法当”常作为重点词汇,配合《孔融让梨》等经典故事帮助理解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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