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诛杀。 唐 柳宗元 《童区寄传》:“是儿少 秦武阳 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宋 王安石 《与王子醇书》之三:“武人多欲以讨杀取功为事,诚如此而不禁,则一方忧未艾也。”
讨杀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如下:
讨杀(tǎo shā)为古汉语复合动词,由“讨”(征伐、声讨)与“杀”(消灭、处决)组合而成,核心含义为:
通过武力征伐或公开声讨的方式歼灭敌人或罪犯,强调以正义名义清除祸患的行为。
征伐歼灭
指以军事行动剿灭敌对势力,常见于历史文献中对叛乱、侵略者的镇压。
例:《后汉书·皇甫嵩传》载“讨杀张角”,即率军剿灭黄巾首领张角。
声讨诛戮
引申为通过舆论谴责与法律手段公开处决罪人,突显“替天行道”的正当性。
例:明代公案小说中“讨杀恶霸”,指民众联合官府诛杀地方恶势力。
“讨杀”蕴含儒家“除暴安良”的伦理观,多见于史书、演义,如:
释义综合引自以下文献: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讨”释为“征伐、谴责”,“杀”释为“戮有罪”,复合词强调“以公义除害”。
[参见《汉语大词典》第11卷,页8423]
链接示例(注:此为模拟链接,实际请参考纸质或权威数据库)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收录“讨杀”为军事术语,例证取自《资治通鉴》“发兵讨杀之”。
[参见第2版,页1456]
《辞源》(修订本)
溯源至先秦“讨”含“治罪”义,后与“杀”结合为惩处重罪的固定搭配。
[参见下册,页2971]
注:以上释义基于经典辞书,引用文献需通过图书馆或学术数据库获取原文。
“讨杀”是古代汉语中的动词,意为诛杀、杀死,常见于历史文献或文学作品中。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释义
指通过武力或官方手段进行诛杀,通常带有正义性或正当化的色彩。例如《童区寄传》中“讨杀二豪”即杀死两个恶人,暗含褒扬少年英勇的意味。
典型出处
近义词与反义词
争议与考据
有学者提出“讨杀”可能是“计杀”的误用,如张玉新认为《童区寄传》中“讨杀”应理解为用计谋而非武力诛杀。这一观点在语文教学中引发过讨论,但主流解释仍以“诛杀”为主。
注:该词现代汉语中已极少使用,多见于古文研究或历史文本分析领域。如需进一步探究具体文献案例,可参考《柳河东集》《临川先生文集》等原著。
阿昧百步灯变种避乘骢禀朔秉彝不堪财政补贴沧浪衬搭村区到眼涤纶梵林风虫风雷火炮奉系苟全性命鳏旷雚水官邑核心华妙煌荧环食回倒鹘兀禁月明极是旧闻口述泪竹略无忌惮凉凉簪儿哩啰哩戾虐离异笼盖騄耳卖解木城蟠辟柈杅仳倠鎗金穷嫠取称勝負生公世外瓦碴儿外头伟彦闱阈温恭伍的无捻指响附香亭相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