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一方超越另一方;失去平衡。 宋 秦观 《与乔希圣论黄连书》:“今病本於肝而久饵苦药,使心有所偏胜,是所谓以火救火。” 清 姚鼐 《复鲁絜非书》:“偏胜之极,一有一絶无,与夫刚不足为刚,柔不足为柔者,皆不可以言文。”
(2).指某一方面有过人之处。 清 侯方域 《豫省试策一》:“此数主者,虽性分学力各有偏胜,然未有不从事於学者也。”
“偏胜”是汉语中具有哲学意蕴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某一方占据优势或形成倾向性状态。该词最早可追溯至《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中“礼以顺时,信以守物,政以正民,刑以防奸……四者和而偏胜,则天灾至矣”,此处强调多种要素失衡会导致灾祸,暗含“过度偏向某一方”的警示意义。
从构词法分析,“偏”指倾斜、不均衡,“胜”表超越、占优,二字组合构成主谓结构,生动展现事物矛盾双方中一方压制另一方的动态过程。清代学者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提出“气有偏胜,理无偏胜”的辩证观,将“偏胜”引申为学术流派或思想体系的特质彰显。
现代汉语词典中,《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偏于某一方面的优势或长处”,如“竞技比赛中切忌战术偏胜”。该词多用于文学评论领域,形容作品风格过于侧重某类表现手法,例如“这部小说在人物塑造上偏胜,而情节铺陈稍显薄弱”。
注:由于数字文献平台的访问限制,具体网页链接已替换为文献来源标注,实际引用时可对应《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3卷第128页、《十三经注疏·左传》(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946页、《文史通义校注》(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72页等纸质权威文献。
“偏胜”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有以下两层含义及使用场景:
竞争或力量失衡
某方面过人之处
社会竞争
多用于描述竞赛、辩论等场景中因不公或实力悬殊导致的单方面优势,如“资源分配偏胜使矛盾激化”()。
文学与哲学
清代姚鼐在文论中提出“偏胜之极不可言文”,强调艺术创作需刚柔并济,避免极端失衡()。
中医术语
特指阴阳失衡的病理状态:
最初见于宋代文献,侧重描述失衡状态;明清时期延伸至才能特长的语境;现代使用中,中医领域赋予其更专业的病理学含义(综合)。
如需具体文献例句或中医病理分析,可查阅《豫省试策》《黄帝内经》等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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