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舶的主人。《宋史·外国传五·三佛齐国》:“ 雍熙 二年,舶主 金花茶 以方物来献。”
"舶主"是汉语中具有历史专业性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词源和实际应用两个层面解析:
一、词源构成 "舯"为形声字,《说文解字》释"舟"部字多与船舶相关。"主"指掌管者,二字组合构成"拥有或管理船舶的主体"这一核心义项。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舶主"特指古代从事海外贸易的商船所有者。
二、历史语义演变
三、现代应用延伸 当代《中国航海史》将"舶主"定义为:"古代从事海上贸易的船主,兼具货主与航运经营者的双重身份"。该定义获得中国航海学会学术委员会认证,具有学科权威性。
“舶主”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如下:
舶主(拼音:bó zhǔ)指船舶的主人,即拥有或管理大型船只(尤其是航海船舶)的个体或负责人。该词多用于古代文献中,描述从事海上贸易或运输的船主。
在《宋史·外国传五·三佛齐国》中有明确记载:“雍熙二年,舶主金花茶以方物来献。”,说明宋代已有这一称谓,且舶主常作为外交或贸易活动中的重要角色。
如需更详细的历史用例或研究,可参考《宋史》原文或古代商贸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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