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署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书信。多为达到攻讦、恐吓等目的而写。《周书·柳庆传》:“ 庆 以贼徒既众,似是乌合,既非旧交,必相疑阻,可以诈求之。乃作匿名书。”《唐律疏议·斗讼·投匿名书告人罪》:“诸投匿名书告人罪者,流二千里。” 明 李介 《天香阁随笔》卷二:“ 冯令 士仁 ,政不善,有投匿名书者,歷詆其疵。”
匿名书指不署名或不具真实姓名的书面材料,通常以隐秘方式传递信息,具有隐藏作者身份的核心特征。以下从汉语词典释义、特征及社会意义三方面分析: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定义“匿名”为“不具名或不写真实姓名”,而“书”在此指“书信或文件”。组合释义为:隐匿作者真实身份的书面信件或文件。其核心在于作者身份的刻意隐藏。
例:收到匿名举报信后,纪检部门需核查内容真实性。
《汉语大词典》
强调匿名书的传递媒介属性,指出其常见形式包括书信、印刷品或电子文本,并延伸至“匿名帖”“匿名揭帖”等历史用法,常见于民间诉冤或舆论监督场景。
隐匿性
作者通过省略署名、笔名代称或技术手段(如无发件人邮件)隐藏身份,以避免直接责任关联。
双面社会功能
历史与现代形态演变
从传统的“匿名揭帖”(张贴于公共场所的匿名文书)发展为网络时代的匿名邮件、社交媒体匿名消息等,本质仍是对作者身份的保护性隐藏。
匿名书的法律效力与社会接受度存在矛盾:
匿名书是以隐匿作者身份为核心特征的书面材料,兼具社会监督功能与滥用风险。其定义根植于汉语“隐名+文书”的组合逻辑,并在法律、文化维度形成复杂意涵。使用时需权衡信息价值与道德责任。
参考资料
“匿名书”的含义可总结如下:
基本定义
指不署名或不使用真实姓名的书信,拼音为nìmíngshū。这类书信通常隐藏作者身份,常见于书面或网络形式。
典型用途
多用于攻击、诋毁(攻讦)或威胁恐吓他人,带有明显负面目的。历史上常被用于政治斗争或恶意举报场景。
法律与道德争议
匿名书可能涉及诽谤、诬告等违法行为,因缺乏作者责任承担,易造成社会危害。但需注意,匿名举报在特定情况下可能用于保护举报者隐私。
现代应用场景
在互联网时代,匿名书形式扩展至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私信等数字渠道,其传播速度和影响范围更大。
与匿名信的区别
两者概念相近,但“匿名书”更强调书面形式的正式性,而“匿名信”涵盖更广泛,包括非正式或简短内容。
由于当前搜索结果权威性较低,建议结合《现代汉语词典》或法律文献进一步核实定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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