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不及物动词。也称自动词或内动词。它所表示的动作不以动作者以外的事物为对象。 清 马建忠 《马氏文通·正名》:“凡动字之行仍存乎发者之内者,曰内动字,省曰内动。” 清 马建忠 《马氏文通·实字》:“凡行之留於施者之内者,曰内动字。内动者之行不及乎外,故无止词以受其所施。”
“内动字”是汉语传统语法体系中的术语,指代现代语法学中的“不及物动词”,即不需要宾语即可表达完整语义的动词。这一概念最早由清代语言学家马建忠在《马氏文通》中提出,后被现代语法研究继承并发展。以下是其核心内涵:
定义与语法特征
内动字表示动作或状态仅作用于主语本身,无需涉及其他对象,例如“睡觉”“游泳”“咳嗽”等。其核心结构为“主语+动词”(如“孩子哭了”),动词后不可直接添加受事宾语。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这类动词的语义完整性体现在主谓结构的自足性上。
语义分类
内动字可分为两类:
历史演变与对比
相较于“外动字”(及物动词),内动字在古汉语中常通过使动用法扩展功能,例如“生死人而肉白骨”(《史记》)中的“生”本是内动字,此处转为外动用法。现代汉语中,部分内动字可通过添加补语构成动补结构(如“走到终点”),但依然保持不带宾语的特性(参考王力《汉语史稿》。
鉴别标准
根据朱德熙《语法讲义》,判定内动字的关键在于能否进入“N+把+O+V”句式。例如“把书读”成立说明“读”是外动字,而“把水游泳”不成立,证明“游泳”属于内动字。
“内动字”是汉语语法中的一个术语,其含义和用法可归纳如下:
内动字即不及物动词,也称“自动词”或“内动词”。这类动词的特点是:动作仅作用于发出者自身,不涉及其他对象。例如“跑”“睡觉”等动作,不需要宾语即可完整表达意义。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动词分类或历史演变,可参考《马氏文通》等传统语法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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