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时称官府收买外来商品。《宋史·食货志下七》:“ 嘉定 十二年,臣僚言以金银博买,洩之远夷为可惜。”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二节:“﹝ 北宋 时沿海市舶司﹞收买舶货,名为博买,也叫‘抽买’、‘和买’、‘官市’。”
博买是汉语词汇中具有特定历史含义的复合词,主要用于描述中国古代官府强制征购民间物资的经济行为。以下从词义、历史背景及文献记载三方面详细阐释:
词义解析
“博”在古汉语中可表“换取、交易”之意,“买”即购买。二字组合后,“博买”特指官府通过强制手段或不等价交换获取民间物资的制度。该词常见于宋代文献,与“和买”制度相关联,表现为官方以低于市价征购丝绢、粮食等民生物资。
历史制度特征
宋代博买制度始于太平兴国年间,初期以预付货款形式向农户订购绢帛,后演变为变相赋税。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官府将博买绢帛折算为钱币征收,导致“民所输钱更倍于常岁”。这种制度实质是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对民间经济的干预。
文献佐证与影响
《宋会要辑稿·食货》详载博买数额:“两浙路上供帛匹,岁为九十八万,博买务所市者又增其数”,反映其规模之巨。现代学者漆侠在《宋代经济史》中指出,博买加重了农民负担,成为南宋时期多地爆发民变的经济诱因之一。
词义演变
《汉语大词典》收录“博买”词条,释为“宋时称官府定价征购民物”,并引《宋史·食货志》“豫给钱于民,俟成帛而收,谓之和买,其后但令输帛,不复给钱”为证,显示词义随制度异化产生的变化。
“博买”是宋代经济史中的一个术语,主要指官府对海外贸易商品的强制性收购制度。以下是详细解释:
“博买”指宋代官府通过市舶司(类似海关机构)强制收买外来商船货物的行为。其核心特点是:
注意:部分网络资料提到“贪图购买”的成语含义,但此解释缺乏权威文献佐证,建议以宋代经济制度定义为准。
边国帗舞不怀闯南走北慈懿大饼大金打拦丹黝地着豆沙发踪指示風旱浮名薄利功德钱工作台跪谢寒妇花街柳巷佳儿僭嫚见貌辨色渐苒藉草枕块鸡肋金瓜苦口师枥骥灵戈淩虚门户之见门基门联末世男朋友恧怩攀害朋义漂漂铺卧钤匮桥公钺祈克倾邪覃庆染古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惹是招非桑节杖生公石涉俗睡裤疏糲送祟瓦碴儿文武乌焉成马遐琛崄澁显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