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誉是一个综合反映个人或组织社会评价的词语,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核心概念
名誉指个人或集团在社会中获得的荣誉、威信及公众认可度。它源于《墨子·修身》中"名不徒生,而誉不自长"的论述,强调名誉需通过实际行为获得。
双重属性
社会评价体系
对公民主要评估其品德、思想、才干,对法人则侧重信用、生产能力等指标。这种评价具有客观性,不因自我认知改变。
法律保护对象
我国法律将名誉权列为重要人格权,禁止侮辱、诽谤等侵害行为。如《民法典》明确规定名誉权受法律保护。
良好名誉可带来信任资源与社会机会,反之可能导致负面评价。历史上田汉在《芦沟桥》中通过"名誉的事"体现其社会价值,现代商业领域更将企业名誉视为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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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是一个常用的词汇,多用来描述一个人的声誉、信誉以及社会地位等。名誉也可以指对个人或团体的赞誉和尊重。
“名”字的部首是“口”,它有4划;“誉”字的部首是“言”,它有15划。
“名誉”这个词最早出现于《尚书•诗书大传》中,意指有名望和声誉。它既可以指个人在社会上受到的尊重,也可以指个体在某个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和荣耀。
繁体字中,“名誉”分别为“名譽”。在繁体字中,字形相对更为复杂。
在古代,汉字的形状和现代略有不同。根据《说文解字》,古汉字“名”字是由“夕”和“口”组成,而“誉”字由“兄氵言”组成。
他以他的才华和道德品质赢得了很高的名誉。
获得名誉、名誉机构、名誉学位、声名狼藉。
声誉、声望、美誉、名声。
耻辱、恶名、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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