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宗室封公者称国公; 汉 人封公者曰民公。《清会典事例·仪制·太监额数》:“民公准用太监六名。”
"民公"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一个较为特殊的称谓,主要存在于明清两代,特指宗室成员(皇族)所获封的一种公爵等级。其释义如下:
民公是明清时期宗室封爵制度中的一种爵位名称,属于公爵等级,但区别于异姓功臣所封的"国公"(如镇国公、辅国公)。其核心特点为:
明代宗室封爵分为亲王、郡王、镇国将军等,公爵(民公)并非主流爵位,多用于特例。例如:
明神宗时期,部分皇族近支因功或恩宠获封公爵,其俸禄、仪仗低于郡王但高于一般将军。
来源:明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五》载:"宗室有封公者,称民公,以别于勋臣。"
清代将宗室公爵明确分为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入八分)与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四等。其中"不入八分公"因礼仪、俸禄较低,在民间及文书中常被泛称为"民公":
来源:清代官修《钦定大清会典·卷二》规定:"宗室公爵,不入八分者,礼制视民公。"
来源:清代梁章钜《称谓录·卷十二》释:"民公,谓不入八分之镇国、辅国公也。"
该词属历史专有名词,现代汉语中已无实际使用场景,仅见于研究明清典章制度、宗室谱牒或历史文献时。需注意其与"国公"(如"镇国公""辅国公",多为功臣爵位)的严格区分。
“民公”是清代封爵制度中的特定称谓,主要含义及解释如下:
在清代,宗室成员(皇族)被封为公爵者称为国公(如镇国公、辅国公),而非宗室的汉人功臣或外戚被封为公爵者则称民公。这是清代爵位等级制度中的区分,体现了满汉差异。
部分资料提到“民公”可能引申为“民众与官员的关系”(如官员应重视民众利益),但此说法仅见于个别来源,主流历史文献中未广泛使用。
“民公”是清代对非宗室公爵的官方称谓,反映当时满汉分治的封爵制度。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清会典事例》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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