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命案与盗案。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词讼》:“若命盗重案,宜将六房三班中预择老成小心者识之。” 何刚德 《春明梦录》卷下:“从前命盗案处分极严,命案限六个月,盗案限四个月,为初参。”
“命盗案”是古代司法领域中的术语,具体含义及背景如下:
“命盗案”是“命案”与“盗案”的合称:
该词多见于清代文献,例如:
当代司法体系中,命案与盗案仍属刑事案件范畴,但分类更细化(如故意杀人、抢劫罪等),且法律程序更为系统化()。
提示:以上解释综合了古代文献和现代司法概念,若需查阅原始文献,可参考《福惠全书》《春明梦录》等清代史料。
命盗案指的是某个人或组织盗窃他人的生命,即通过非法手段夺取他人的性命的犯罪行为。
命盗案的拆分部首是"⺍"和"网",其中"⺍"为左边的部首,"网"为右边的部首。它的总笔画数为15。
命盗案是由现代汉语词汇组成,"命"表示生命,"盗"表示偷窃,"案"表示案件。这个词没有繁体字对应。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中,"命"的形状更加简化,没有右边的横笔;"盗"的左边部首写法稍有区别,类似于"皮"字;"案"的上方没有横笔。
警方正在调查一起命盗案,希望能早日找到罪犯。
绑架、杀人、抢劫、命案、刑事案件。
命案、杀人案、凶杀案。
拯救生命、保护安全。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