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覔举”。谓古代士子请托以求举用。《新唐书·薛登传》:“方今举士,尤乖其本。明詔方下,固已驱驰府寺之廷,出入王公之第,陈篇希恩,奏记誓报。故俗号举人皆称觅举。觅者,自求也,非彼知之义。” 宋 陆游 《夜雨》诗:“壮心未减从戎日,苦学犹如觅举初。” 明 高启 《临顿里》诗:“养生应有道,觅举絶无书。”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二:“ 汤 左 二公当骑驴覔举,手无寸柄之时,驛路偶经,即留意人才如此,儒臣识量,名相襟期,肇於此矣。”
“觅举”是古代科举制度中的历史概念,其含义及背景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解释如下:
基本含义
“觅举”指古代士子通过请托、奔走权贵等方式主动寻求被举荐或任用。其中,“觅”意为“寻求”,“举”指举荐或科举选拔。该词常含贬义,暗含士人为求仕进过度钻营的现象。
别称与结构
亦写作“覔举”(异体字),由上下结构的“觅”与“举”组成,读音为mì jǔ(拼音:ㄇㄧˋ ㄐㄩˇ)。
制度弊端
唐代科举制度中,士子常通过投献诗文、结交权贵等方式争取举荐资格。《新唐书·薛登传》提到:“俗号举人皆称觅举”,揭示当时举荐风气已偏离选拔本意。
文学引用
“觅举”现象暴露了古代选官制度的漏洞,士人过度依赖人际关系而非真才实学,导致选拔公平性受损。这一行为在明清文献中仍被提及,说明其影响的延续性。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朝代案例或制度演变,可参考《新唐书》及历代科举相关研究文献。
《觅举》是一个汉字词语,意为寻找并推举出来。它是由两个部首组成,分别是「见」和「手」。在汉字中,「见」表示眼睛,「手」则代表动作。
「见」为部首和独体字,拼音为「jiàn」,笔画数为 7。作为部首或偏旁,它常常出现在代表和与视觉相关的字中。
「手」为部首和独体字,拼音为「shǒu」,笔画数为 4。作为部首或偏旁,它通常出现在代表与手部或动作相关的字中。
「觅举」这个词的发源不太明确。繁体字为「覓舉」,「覓」意为寻找,「舉」意为举起或推举。繁体字的用法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汉字书写中已不常见,但在台湾和香港仍然被广泛使用。
古时候的汉字写法常常出现变体,「觅举」也不例外。在牛角、甲骨和金文等古代文字中,「觅举」的形态与现代略有不同,但整体上仍然保持较为相似的结构。
1. 我正在觅举一位合适的领导人来带领公司的发展。
2. 在选举中,我们应该觅举那些有才干和为人民服务意识的候选人。
组词:觅取、举荐、寻觅、指手画脚
近义词:寻找、搜寻、找寻
反义词:放弃、舍弃、抛弃
暴征辩言笔尖畅毂车槥崇遇搊琵琶春关牒春首盗汗发语词蜚刍挽粟高徒公储故臣鼓鱼珩黻鹤巢云虹楼交钞儌遮寂处忣忣计略饥嗛悸罔絶诣君命骏猷恳至空微款藩喇喇蛌懒骨头老生子力夫六祈笼罗緑字马公帐马轴驱鳄鱼散装善顺沈忧霜浄霜栗顺纪儵胂松扇苏黎世条进桐城无牛下层社会瞎蒙仙鹤鲜泽小丑跳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