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告身。 宋 李纲 《与吕安老提刑书》:“空名告札,昨 荆 广 宣司初不曾申请降到,惟有 韩京 缴到数道。”《警世通言·皂角林大王假形》:“大尹再三不决,猛省思量:‘有告札文凭是真的。’”参见“ 告身 ”。
“告劄”是古代汉语中的复合词,由“告”和“劄”组成。《汉语大词典》记载,“劄”同“札”,指古代官方文书或私人信件。在宋代文献中,“告劄”特指官府颁发的任命凭证或通告文书,例如《宋史·职官志》提到官员需持“告劄”赴任,作为身份和职责的凭据。
从构词法分析,“告”表示告知、宣告,“劄”为公文载体,合称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文件。例如南宋《庆元条法事类》规定,地方官吏接收“告劄”后需登记备案,体现其行政效力。该词在明清时期逐渐被“告身”“札付”等替代,但仍见于部分地方志书。
现代《辞源》将其释义为:“古代官府颁发的任职凭证或通告文件”,强调其作为法定文书的性质。需要注意的是,“劄”字在现代汉语中已简化为“札”,但古籍整理和文史研究中仍保留原字形。
“告劄”一词可能存在笔误或混淆。根据现有资料,更接近的词汇应为“告窆”(拼音:gào biǎn),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释义
“告窆”是古代丧葬礼仪中的专用术语,指将下葬日期正式通知亲友的行为。
文化背景
这一习俗源于中国传统丧礼程序,包含两个阶段:
注:若您确实需要查询“告劄”的含义,建议补充更多上下文信息。目前权威典籍及网络资料中暂未收录该词的标准解释,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① 生僻古籍用字 ② 地方性方言词汇 ③ 特定领域术语 ④ 现代新造词汇
建议核对原文献出处或提供更多使用语境,以便进一步分析。
案语百分之百板直保彊宝用悲伤拨喇葧脐陈炯明嗔恼舂税出芽生殖寸莲诞应第八鼎鼐和多采剟除房幄犵猪公平交易供祀规算归正首邱鼓鳍回谿匠者剪迳稽度继路寂默惊世絶俗近缘剧寒科输昆弟雷令风行女客倗友潜发签幐清堂情慉全音蚺虵三八线纱锭稍安毋躁摄检圣师神谷衰白水瑞泰否桐帽推拿渥刑乌沉沉无所不用其极贤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