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廷对政事的议论。 宋 欧阳修 《谢参知政事表》:“赞贰国钧,参闻庙论。”《朱子语类》卷一三○:“本朝自 李文靖公 、 王文正公 当国以来,庙论主於安静。”
庙论(miào lùn)是汉语词汇中一个具有历史语义色彩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代古代朝廷或君主在宗庙、朝堂等正式场合所议定的决策或政见。以下从词源、释义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解析:
一、词义解析
本义溯源
“庙”指宗庙,是古代帝王祭祀、议事的场所;“论”即议论、决策。二者结合后,“庙论”特指在宗庙这一象征国家权威的场所中形成的官方决策,见于《汉语大词典》的“庙堂之论”条目。
来源:《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1992年)
引申含义
随着语义演变,“庙论”逐渐扩展为泛指朝廷颁布的政令或高层政治主张。例如《宋史·儒林传》中记载:“庙论既定,天下咸服”,即指朝廷决策得到广泛认可。
来源:《宋史·儒林传》(中华书局点校本)
二、文化内涵
“庙论”一词承载中国古代“君权神授”的政治观念,其使用多见于史书及政论文章,如明代张居正《陈六事疏》中强调“庙论贵乎专一”,主张中央集权。该词在现代汉语中虽不常用,但作为历史词汇仍被学术研究引用。
来源:张居正《陈六事疏》(《张文忠公全集》)
“庙论”是体现中国古代政治决策机制的关键词,其语义演变与历史文化背景紧密关联。
“庙论”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存在差异,以下是详细解释:
主流解释(多数文献支持):
指朝廷对政事的议论。其中“庙”代指朝廷或国家议事场所,“论”即讨论、商议。该词常见于历史文献,如宋代欧阳修《谢参知政事表》中提到“参闻庙论”,表明参与国家政务的讨论。
其他解释(需谨慎参考):
部分资料(如)将其解释为“对事情的深入讨论”,并视为成语,但此说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可能与“庙堂之论”等类似词汇混淆。
历史语境:
近现代使用:
现代语境中较少使用,多见于历史研究或古典文学分析。
若需引用此词,建议以“朝廷议政”为核心含义,并结合具体文献(如宋代典籍)进行解读。其他非主流的解释需进一步考证来源可靠性。
更多信息可参考权威词典网站(如汉典、沪江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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