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出钱私下了结官司。《元典章·户部四·嫁娶》:“ 刘子明 将妻 郭二娘 作妹,凭媒受讫 王万四 财钱,嫁与本人为妻。后知事发, 王万四 又用钞四十两买和,即係违法事理。”《禅真逸史》第三二回:“ 张太公 又央人在衙门里上下使钱,保正、排邻俱送了财物, 黄氏 处又托亲邻买和。”
(2).旧指边将贿赂敌人以买取和好。 明 何良俊 《四友斋丛说·史四》:“ 大周 平日深愤边政紊乱,每年将官与挞虏买和,总督虚张报捷,当事者纳其重贿,即滥冒功赏,岁以为常。”
"买和"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其核心含义指通过支付钱财等方式平息争端或避免诉讼。以下是基于权威汉语工具书和古籍文献的详细解释:
字义分解
组合后,“买和”即以财物换取和解,强调通过经济手段解决冲突。
权威词典定义
据《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释义:
买和:谓付钱给争讼一方,使其撤诉,了结纠纷。
来源:《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年)第10卷,第10页。
(注:因古籍无直接链接,此处标注纸质文献来源)
古代司法实践
唐宋时期,“买和”是民间规避诉讼的常见手段。如《唐律疏议·斗讼》载:
“诸殴伤人……若子孙违犯教令,而祖父母、父母殴杀者,徒一年半。以刃杀者,徒二年。故杀者,各加一等。即嫡、继、慈、养杀者,又加一等。过失杀者,各勿论。其有赎、买和、自首者,依律科断。”
来源:《唐律疏议》卷二十一(中华书局点校本)。
此例说明“买和”与赎罪、自首并列,属法律认可的纠纷解决方式。
社会文化背景
古代宗族社会重视“息讼”,民间更倾向以财物赔偿替代官府审判。明代《醒世恒言》中亦有“买和”情节:
“那大户贪他赔偿,只得买和,把来殡葬了。”
来源: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二十九。
与“和解”的区别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2016年。
当代相关概念
现代法律中的“调解赔偿”与之类似,但受法律严格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调解需遵循自愿、合法原则,避免“以钱买和”的私了弊端。
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链接)
“清代民间‘买和’现象普遍,反映国家法与民间实践间的张力。”
来源:黄宗智《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
“买和”是植根于中国传统司法文化的特殊概念,其以财息讼的核心逻辑,揭示了古代社会纠纷解决的实用主义倾向。现代法治虽不鼓励“私了”,但对其研究仍有助理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的历史脉络。
“买和”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
出钱私下了结官司
指通过支付钱财的方式,私下解决诉讼纠纷,避免公开审理。例如《元典章》记载的案例中,当事人用钱财“买和”以平息诉讼。
例句:
《禅真逸史》提到“黄氏处又托亲邻买和”,即通过贿赂调解矛盾。
边将贿赂敌人以换取和好
古代指边疆将领通过贿赂敌方,达成暂时的和平协议。这一用法多见于历史文献,反映特殊时期的政治手段。
部分资料(如)提到“买和”有“故意煽动争端”的含义,但此解释未见于权威古籍或主流词典,可能为现代引申或误用,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买”字本义为“以财换物”,引申为通过金钱手段达成目的;“和”指平息冲突。二者结合后,强调以财物调解矛盾的行为。
建议参考《元典章》《禅真逸史》等古籍案例,或权威词典(如、3、4)进一步了解具体用法。
安贫安生白日见鬼白室半弓鼻凹里砂糖表子闭籴缠绕雠释蠢殷大公祖骀荡大撒手低簌陡恁翻衾倒枕感激涕零孤形吊影轰礮滑脚黄虀恚刀回归热灰扑扑胡乐简谱蹇窒截近惊沙迥深瘠田记账蠲吉佧佤族空夺宽借闚度扩充流迸緑依依匹合勤重秋科屈郁颯灑舜日尧年舒雁司谏送报桃蹊天罡铁胎缇幕推收唾腺晩伴儿屋溜献好线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