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山之玉是汉语成语,典出战国韩非《韩非子·和氏》,原指楚国荆山所产的美玉,后比喻极其珍贵的人才或事物,尤指未被世人识别的稀世珍宝。以下从释义、典故、引申义及现代用法详细解析:
楚国樵夫卞和在荆山发现璞玉(未经雕琢的玉石),先后献给楚厉王、楚武王,均被误判为普通石头,卞和因此被砍去双脚。直至楚文王即位,命人剖开璞玉,终得绝世宝玉,琢为“和氏璧”。此典强调真才实学需经时间检验,暗喻贤才蒙尘或珍宝未被赏识。
“荆山”指今湖北南漳县境内山脉,先秦时期以产玉著称。《后汉书·郡国志》载:“荆州……有荆山,卞和得玉处。”
特指“和氏璧”,象征无瑕之美与至高价值。古人以玉喻德,《说文解字》释“玉”为“石之美者,有五德”,契合成语中“玉”的品德隐喻。
如三国曹植《与杨德祖书》称:“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 强调事物稀缺性。
唐代刘禹锡《学阮公体》诗云:“邪说害正道,荆玉至宝疑。” 批判人才遭疑的世态。
多用于形容未被发掘的才华(如“公司藏有荆山之玉般的工程师”)或极具潜力的资源(如“乡村振兴中的荆山之玉”)。
“荆山玉,即和氏璧。后泛指美玉,亦喻贤才。”
“喻指珍贵却未被识别的宝物或人才,含惋惜与褒奖双重意味。”
引用来源:
“荆山之玉”是一个源自历史典故的成语,以下为详细解释:
文学源头
最早见于三国时期曹植的《与杨德祖书》:“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 此处以“荆山之玉”与“灵蛇之珠”并列,形容珍贵之物。
历史故事
源自春秋时期楚国人卞和献玉的传说。卞和在荆山发现璞玉,两次献玉被拒并遭断足,最终楚文王命人剖开璞玉,得绝世宝玉“和氏璧”。此玉后被秦始皇制成传国玉玺,成为权力象征。
如需进一步了解“和氏璧”流传脉络或曹植原文背景,可参考古籍《韩非子·和氏》及《昭明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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