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京官和升朝官的合称。 宋 范仲淹 《上执政书》:“今约天下令録,自差京朝官外,不过千数百员。”《通雅·官制》:“官京师曰京官,常参曰升朝官,京朝官盖有分别。 陆务观 曰: 唐 自相辅以下皆曰京官,常朝曰常参官。 宋 初以常参预朝謁曰升朝官, 元丰 以预宴坐曰升朝官,合之则曰京朝官。”参见“ 京官 ”。
“京朝官”是宋代官职体系中的特定概念,其含义和构成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基本定义
京朝官是宋代“京官”与“升朝官”的合称,指在京师任职且具备参与朝会议政资格的官员群体。两者虽同属中央官员,但职能和地位存在差异。
组成部分解析
职责与地位
京朝官需每日凌晨赴朝参政,处理奏章、讨论国事,常工作至清晨八九点。其核心职能包括制定政策、编纂典籍、担任皇帝顾问等,如翰林院官员还参与机要事务决策。
历史演变
北宋元丰改制后,升朝官资格从“常参”调整为“预宴坐”(即参与皇帝赐宴),导致京朝官范围发生变化。明代虽沿用“京官”概念,但已无“升朝官”对应体系,职能更多向内阁集中。
与其他官职的区分
与“外官”(地方官)相对,京朝官属于中央权力核心层。需注意“京官”在唐代指宰相以下官员,而宋代通过“升朝官”资格进一步细分了中央官员的参政权限。
该制度体现了宋代中央集权下对官员参政资格的精细化分层管理,其演变过程与皇权强化密切相关。
《京朝官》一词是指在京城(即北京)中担任官职的官员。京朝官一般是指清代及之前历朝历代的官员,而且一般指高级官员。
《京朝官》这个词的部首是"宀",它的拼音是"mián",它的笔画数是3。
《京朝官》一词来源于古代中国的官员制度,它指的是在京城中担任官职的官员。在繁体字中,《京朝官》写作「京朝官」。
在古时候,写作《京朝官》的汉字绘制稍有不同。其中,“京”字由上方的“土”和下方的“京”组成,表示京城;“朝”字由上方的“丶”和下方的“辶”组成,表示在京城中任职;“官”字由左右两侧的“示”和中间的“宀”组成,表示担任官职。
他是一位显赫的京朝官,深受皇帝的信任。
京城、朝廷、官职、官员
京城官员、中央官员、高级官员
地方官员、低级官员、非京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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