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夹鐘 ”。古十二乐律中六阴律之一。《周礼·春官·大司乐》:“乃奏无射,歌夹钟。” 郑玄 注:“无射,阳声之下也,夹钟为之合。夹钟,一名圜钟。”《礼记·月令》:“﹝仲春之月﹞其音角,律中夹钟。” 郑玄 注:“夹钟者,夷则之所生,三分益一,律长七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千七十五。”《史记·律书》:“夹鐘者,言阴阳相夹厠也。”
见“ 夹钟 ”。
夹钟是中国古代乐律学“十二律”中的第四律,属阴律(六吕之一),其名称及内涵承载着深厚的文化意蕴与礼乐制度背景。以下是详细解析:
律名定位
夹钟位列十二律第四位,在仲吕之后、姑洗之前,对应农历二月(卯月)。作为“六吕”之一,其性质属阴,象征万物萌发、阴阳相协的自然节律(《周礼·春官·大司乐》)。
注:十二律按阴阳分为“六律”(阳律)与“六吕”(阴律),合称“律吕”。
声学特征
夹钟的音高位置在传统三分损益律中,由太簇律(第三律)增长三分之一而得。据《史记·律书》记载,其律管长七寸四分三分一(约合17.3厘米),振动频率约为366赫兹(现代推演值),音色清越,象征春气升腾(《中国音乐史纲》,杨荫浏著)。
月令关联
据《礼记·月令》,夹钟对应仲春二月,此时“雷乃发声,蛰虫咸动”,乐律需呼应自然生机。宫廷祭祀时奏夹钟之调,以祈农事顺遂(《礼记正义》孔颖达疏)。
礼乐实践
在周代雅乐中,夹钟为祭祀地祇的用律,如《周礼》载“奏太蔟,歌应钟,以祀天神;奏姑洗,歌南吕,以祀地祇”。其音调和缓庄重,体现“地载万物”的哲学意涵(《周礼·春官宗伯》)。
文献溯源
后世传承
唐代雅乐沿用夹钟为仲吕宫调式的基础音律(《旧唐书·音乐志》),至清代仍存于祭祀乐制,如乾隆朝《律吕正义后编》详载其管长比例与演奏规制(《清史稿·乐志》)。
当代研究认为,“夹钟”之名蕴含古人“音律通天”的宇宙观:“夹”喻阴阳相合,“钟”喻聚气成声,体现律名与自然哲学的深度绑定(《中国古代乐律学概论》,黄翔鹏著)。其声学参数与象征意义,成为解读传统礼乐文化的重要密码。
参考资料
“夹钟”是中国古代音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具体解释如下:
夹钟是古代十二律中的第六律,属于六阴律(即六吕)之一,排第四位。其名称也写作“夾鍾”或“圜钟”,在《周礼》《礼记》等古籍中均有记载。
音律位置
夹钟对应仲春之月(农历二月),《礼记·月令》记载“仲春之月,律中夹钟”,表示该月阴阳调和,音律与季节相合。
生成原理
根据三分损益法,夹钟由夷则律生成,其律管长度计算为:
$$
夷则律长 times frac{4}{3} = 7 frac{1075}{2187} , text{寸}
$$
这一数值在《礼记》郑玄注中有详细记载。
《史记·律书》解释:“夹钟者,言阴阳相夹厠也”,指阴阳交替时阴阳二气相互交杂的状态。
除了音律,夹钟在古代也作为计量单位和计时单位使用,但具体应用细节现存文献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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