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 秦 指出夫及车马服役。《周礼·地官·载师》“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 汉 郑玄 注:“民虽有閒无职事者,犹出夫税、家税也。夫税者,百亩之税。家税者,出士徒车輦给繇役。”
“家税”是先秦时期的一种赋税制度,具体解释如下:
指先秦时期对无固定职业的平民征收的税目,主要用于征调车马、人力参与国家徭役。与"夫税"(按田亩征收的农业税)并列存在,合称"夫家之征" 。
源自《周礼·地官·载师》记载:"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汉代郑玄注解时明确区分:
主要针对没有固定职业的"闲民",即使未从事农业生产,仍需通过提供劳力或运输工具来履行纳税义务,体现了古代"力役之征"的特点 。
需注意与当代"家庭税"概念区分。现代税务体系中并无同名税种,中提到的发票、车购税等案例属于误用现代语境解读古词 。
提示:该词属于古代财税制度专有名词,现代已不再使用。如需了解完整古籍注解,可查阅汉典网《周礼》相关条目。
《家税》是一个汉字词语,由两个部首组成。第一个部首是“宀”(宀字形),表示“宅”,第二个部首是“贝”(贝字形),表示“财富”。这个词语的全部字形包括8个笔画。
《家税》一词来源于古代中国对于家庭财产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在古代社会中,政府需要动员民众用于战争和国家建设,因此便开始对家庭财产进行征税。这个税收制度就称为《家税》。
《家税》的繁体写法为「家稅」。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有所变化,包括《家税》这个词。在古代,汉字“贝”(贝字形)在写成《家》时,贝字的横折向左,上面有一个小点;而字“宀”(宀字形)在古代写成“宅”。
1. 政府对于家庭财产的征收是一种家税。
2. 在古代,家税是人民的一项义务。
家庭、家产、财富、税收
家产税、家庭财产税
减税、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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