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son-in-law]∶女婿
(2) [pampered people]∶娇贵的人
(1).女婿。 宋 黄庭坚 《次韵子瞻和王子立风雨败书屋有感》:“妇翁不可挝, 王郎 非娇客。” 任渊 注:“按今俗间以婿为娇客。” 元 郑光祖 《倩女离魂》第二折:“你做了贵门娇客,一样矜夸。”《歧路灯》第五十回:“总因爱婿心切,只怕娇客作假,受了饥馁。” 洪深 《申屠氏》:“但他今夜要做娇客,便不发作,只装痴聋,不理不睬, 方 妻苦口劝他。”
(2).娇贵的人,多指儿女等。 元 马致远 《黄粱梦》第二折:“我这里割捨了老性命,搭救这两个小婴孩……把双眼揉开,趁起身来,望不见娇客。”《红楼梦》第五五回:“如今主子( 探春 )是娇客,若认真惹恼了,死无葬身之地。”
(3).芍药的别名。 宋 程棨 《三柳轩杂识·花客》:“芍药为娇客。”
“娇客”一词在汉语中主要有两层含义,既体现传统文化又具有文学色彩:
指女儿出嫁后的丈夫,即女婿。这一用法常见于古代文学和传统家庭称谓,带有亲昵与敬重的意味。例如:
《红楼梦》中王熙凤打趣林黛玉:“你瞧,我们这里新来了一个娇客,你还不快去看看?”(此处暗指贾宝玉作为贾府未来的女婿)
泛指身份尊贵、备受呵护的客人,或性格娇气、受优待的人。宋代诗词中已见此类用法:
宋代诗人杨万里《宿新市徐公店》有“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娇客无处寻”之句,以“娇客”喻指蝴蝶,凸显其翩跹柔弱之态。
明代《醒世恒言》描述富家子弟:“他本是个娇客,怎受得这般辛苦?”强调其养尊处优的特性。
释为“对女婿的爱称”及“娇贵的人”,并列《红楼梦》等文献用例。
参考资料:
“娇客”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根据语境不同而有所差异,综合多个来源的解释如下:
女婿的爱称
这是最常见的用法,源自古代对女婿的尊称。例如宋代黄庭坚在诗中提到“王郎非娇客”,元代《倩女离魂》中也用“贵门娇客”指代女婿。该用法在明清小说如《红楼梦》《歧路灯》中亦有体现。
娇贵的人
多指受宠爱的子女或特定场合下被优待的人。例如《红楼梦》中称探春为“娇客”,元代马致远的《黄粱梦》则以“娇客”代指孩子。
芍药的别名
宋代《三柳轩杂识》记载“芍药为娇客”,因芍药花色娇艳,故得此雅称。
如需更多例句或历史文献引用,可参考来源网页(如、3、6的古典作品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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