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七声音阶中的第七音级,比“宫”低半音。《后汉书·律历志上》:“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 洪深 《戏剧导演的初步知识》下篇四:“关于南北曲的不同,是南曲不用变宫变徵,即无工尺谱中‘乙’‘凡’二音。”参阅 宋 蔡元定 《律吕新书》。
变宫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的基础概念,指七声音阶中的第七个音级,属于“七音”之一。其名称源于古代乐律体系中的音位变化规律,即在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基础上,通过音高变化派生出的音级。《辞海》将其定义为“比宫音低半音的音,相当于现代音阶中的si(B音)”,这一解释体现了古代“三分损益法”计算音律的科学逻辑。
从音乐功能分析,变宫在十二律吕体系中对应“应钟”,与“变徵”共同构成七声音阶的两个变音。汉代典籍《淮南子·天文训》记载:“宫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角生变宫”,揭示了其音律生成的数理关系。据《中国音乐词典》所述,变宫在旋宫转调中承担着衔接不同调式的重要作用,宋代以后更成为工尺谱“合、四、一、上、尺、工、凡”记谱体系的核心音级之一。
这一术语的学术内涵可从三个维度阐释:其一作为音高标识,其二作为调式转换的枢纽音,其三作为古代声学计算的理论产物。清代《律吕正义》通过数学公式推演其音高关系,提出“黄钟为宫,林钟为徵,太簇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应钟为变宫”的律制对应法则,其计算模型可表示为: $$ frac{2}{3} times frac{4}{3} = frac{8}{9} $$ 该公式揭示了三分损益法生成变宫音程的数学本质。
“变宫”一词主要有两种解释,分别涉及古代音律和官职制度,具体如下:
在古代七声音阶中,“变宫”是第七音级,比“宫”音低半音,属于“二变”之一(另一为“变徵”)。其特点包括:
作为成语,“变宫”指官职或社会地位的改变,源自古代宫廷职级调整制度:
两种含义需结合语境区分:音律解释多见于文献与音乐理论,而官职变动则为引申的比喻用法。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律吕新书》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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