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以枷刑并革职。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定买办》:“如买办人役敢有借端强行赊取及擅使低银掯短物价,许被害即时扭禀,以凭重责枷革。”
枷革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复合词,主要出现在古代文献中,尤其在描述刑罚或官场处分时使用。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指将木枷(刑具)与鞭笞(革)两种刑罚结合使用的惩治方式。其中:
在明清官场语境中,“枷革”特指对失职官吏的复合处分:
此用法凸显古代“刑不上大夫”制度的例外,体现对官员的公开惩戒(参考《清史稿·刑法志》)。
清代典籍中多次出现该词,例如:
“凡官吏受贿枉法者,杖一百,枷革发落。”
——《大清会典事例·刑部》
此处明确将“枷革”作为对贪腐官员的法定惩处流程。
当代汉语中,“枷革”已非常用词,仅见于历史研究或文学作品中,作为封建刑罚制度的具象符号,隐喻严厉的身心双重制裁(如:“精神枷革”的比喻用法)。
权威参考资料: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来源标注纸质文献;现代著作可参考北京大学图书馆数据库检索。)
“枷革”是一个历史术语,主要出现在清代文献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以下信息进行解释:
枷革(拼音:jiā gé)指对犯罪或渎职者同时实施两种处罚:
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莅任·定买办》记载:“如买办人役敢有借端强行赊取……以凭重责枷革。”说明该词多用于描述对官吏渎职行为的双重惩戒。
主要用于明清时期司法文书,针对官吏或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复合处罚,兼具肉体惩罚与身份剥夺的双重性质。
部分现代资料(如)将其解释为成语“比喻受严厉约束”,此说法缺乏文献支撑,可能是对字面义的引申误读。建议以历史文献中的刑罚定义为准。
若需查看更多古籍原文用例,可参考《福惠全书》等清代政书。
奥地利人白领阶层边角褊窄冰鱼策厉赤黄斥正窗友出芽生殖粗缞斩大魁电光石火雕鸡笛竹二鼓梵氏俷德风起云布伏手刚瘅感情公估局贡荐归泉贵乡骨肋孤平故邱何罗花口诲谆节敛饥寒交切急手客堂疴痒门单摩弄泮汗碰头批本品食钱心七宫清革轻悠悠琼片憩睡扫堂腿僧宫生日钱食匕失魂胆踏里彩踏袭恬惔透澈吴冶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