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中叶以后各地鉴定宝银的机构。银炉所制宝银,须经公估局鉴定,于宝银面加批重量成色,才能在当地流通。外地流入宝银,仍须改铸重估。 北京 设有官办公估局, 上海 、 汉口 、 天津 等地的都是私人开设,收入全靠批费。1933年废两改元后停业。
关于“公估局”的详细解释如下:
公估局是清代中后期出现的专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鉴定银两(宝银)的重量、成色及价值,确保其在流通中的可靠性。其名称中的“公估”体现了公正评估的职能属性。
在当代语境中,“公估局”一词偶尔被借喻为具备公正评估能力的机构或个人,例如艺术品鉴定、资产评估等领域,但此用法非历史原义。
提示:如需进一步了解公估局的具体鉴定流程或地域差异,可参考、3、7的原始内容。
公估局一词由“公”、“估”和“局”组成。它是一个名词,指的是一个依法设立的、由政府或相关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从事各种评估或估值工作。
“公估局”这个词的拆分部首是“公”,即从“八”字旁开始;”估“是从“人”字旁开始;”局“是从“尸”字底部开始。其中,“公”字的笔画数为4画,“估”字的笔画数为6画,“局”字的笔画数为7画。
“公估局”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当时的国家机构中就设有一些类似的评估或估值机构。这些机构的设立是为了统一评估和估值标准,确保公正和准确的评估结果。
在繁体字中,公估局的写法为「公評局」。
根据古代汉字的演变和使用情况,公估局在古代的写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它仍然是由“公”、“估”和“局”这三个字组成。
1. 这家公估局的评估报告非常专业,我们可以信任他们的结果。
2. 公估局负责评估房屋的价值,以确保交易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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