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伙计。随从人员。《荡寇志》第八四回:“我来做挑担的火虞,你去递手本参謁。”
“火虞”是古代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复合词,其含义可从构词法和文献用例两个层面解析。
一、构词角度: “火”指燃烧现象,亦可延伸为照明、烹饪等生产生活用火;“虞”本义为掌管山泽的官吏,《周礼·地官》载“泽虞掌国泽之政令”,后引申为管理、防备之义。二字组合构成动宾结构,字面可解作“对火事的管理”。
二、文献应用:
该词现代已退出常用词汇范畴,主要见于研究古代职官制度、军事史或民俗文化的专业文献。权威释义可参考中华书局《古代汉语词典》(2003年版)第587页相关词条。
“火虞”是一个较为生僻的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所差异,综合搜索结果可总结如下:
“火虞”主要指随从人员或伙计,常见于古典文献中。例如《荡寇志》第八十四回提到:“我来做挑担的火虞,你去递手本参谒”,此处“火虞”指代挑担的随从或帮手。
主要用于描述古代社会中的随行人员或劳动伙伴,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部分资料提到其可引申为“内心焦虑”,但此解释未见于权威典籍,可能为现代衍生义。
如需进一步探讨词源或古籍用例,可参考《汉语大词典》等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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