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火居道士。 清 翟灏 《通俗编·释道》:“ 唐锦 《梦餘録》:‘ 吴 中呼道士之有室家者为火居……’按, 唐 郑熊 《番禺杂志》云:‘ 广 中僧有室家者,谓之火宅僧。’火居之称犹此。”参见“ 火居道士 ”。
火居是汉语宗教文化中的特殊词汇,主要包含两层含义:
一、道教语境中的修行形式 火居指道教中"火居道士"的修行方式,源自《道门科范》记载。这类道士虽受戒律约束,但可婚配并居家修行,无需常住宫观。该制度始于宋元时期,体现了道教"和光同尘"的修行理念,在《云笈七签》中称为"在家出家"。
二、佛教文化中的特殊指代 《释氏要览》记载,佛教曾用"火居"代指未彻底断除烦恼的僧人,后渐指带发修行的居士群体。敦煌文书S.5642号写本中亦有"火居僧"相关记载,反映唐宋时期佛教世俗化现象。
该词构词法采用"火+居"的会意结构,其中"火"取自《周易》"离卦"象征人间烟火,"居"指居住方式,整体构成宗教哲学层面的特殊术语。现代汉语中多保留道教含义,常见于宗教学术论著及地方志中对民间信仰活动的记载。
“火居”作为汉语词汇,主要有两种解释方向,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
指有家室、不住宫观的道士,属于道教中特殊群体。这一释义在历史文献中较为常见:
由“火”与“居”字面组合衍生,形容烈火燃烧无法居住的环境,多用于比喻极端恶劣的生存条件:
在古籍或宗教相关文本中,优先采用“火居道士”释义;现代语境中若涉及字面组合用法,建议补充说明以避免歧义。需特别注意的是,权威词典如《汉语大词典》未收录第二种释义,严谨场景建议以第一种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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