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时掌祭火星、行火政之官。《礼记·月令》“﹝孟夏之月﹞其帝 炎帝 ,其神 祝融 ” 汉 郑玄 注:“ 祝融 , 顓頊氏 之子,曰 黎 ,为火官。”《汉书·五行志上》:“古之火正,谓火官也,掌祭火星,行火政。” 明 田艺蘅 《留青日札·天火》:“上古者,五行皆有官。火官失职,则火不炎上。”
火官是汉语中具有双重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向与"火"相关的职能或神职,具体可从以下两个权威角度阐释:
指掌管火事、祭祀火神的官职。
此义源于先秦礼制,属五行官之一(金、木、水、火、土)。《周礼·夏官》载司爟"掌行火之政令",负责用火法规与祭祀火星(心宿),后世文献亦延续此职能记载。如《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提及五行之官,火官称"祝融",主掌民事与火祀(来源:《周礼》《左传》)。
指执掌火域、惩戒罪魂的神灵。
道教典籍将"火官"纳入三官大帝(天官、地官、水官)体系,后扩展为"五炁(qì)真君"中的南方火官,司职消灾解厄。《太上洞渊神咒经》称火官统摄"炎帝之神",护持丹界;《云笈七签》则载其执"火簿",考核万灵善恶(来源:《道藏·太上洞渊神咒经》《云笈七签》)。
文化意义
"火官"一词浓缩了古代中国的自然崇拜(火神信仰)与行政制度(火政管理),后经道教神学重构,成为融合民俗信仰与宗教惩戒观的复合符号,反映了火在中华文化中兼具创造与毁灭的双重神性。
关于“火官”的详细解释如下:
“火官”是中国古代掌管与“火”相关事务的官职,主要负责祭祀火星、管理火政(如用火安全、火事仪式等)。这一职位体现了古人对火的崇拜与敬畏。
火官制度反映了古代“五行官”体系,将自然元素(火)与官职结合,体现天人合一的治理理念。同时,火官职能与农业社会对火的需求(如刀耕火种)密切相关。
若需更深入的历史案例或具体祭祀仪式细节,可参考《礼记》《汉书》等文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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