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葬。《古今小说·月明和尚度柳翠》:“但遗言火厝,心中不忍。”
火厝是汉语中具有地域文化特征的词汇,主要通行于闽南语地区。《汉语方言大词典》记载其本义为“临时停柩待葬”,指将逝者棺木暂厝于地面或浅土中,待择吉日或寻得风水宝地后再行安葬的丧葬形式。这一习俗源于古代“殡而不葬”的礼制,明清时期在福建、台湾等地形成地方特色,常见于家族墓地未选定或需要避凶趋吉的场合。
从构词法分析,“火”在闽南语中与“化”同音,暗含化解凶煞之意;“厝”本指房屋,此处引申为暂时安置场所。《中国丧葬文化史》指出,火厝仪式需请道士择日、诵经,并在棺木四周堆置炭火、石灰等防腐材料。现代多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寄棺亭”,体现了传统习俗与当代殡葬技术的融合。
该词在《厦门市志·民俗卷》中有详细记载,现多用于闽台地区文史研究及殡葬行业术语。随着公墓管理制度推行,传统火厝习俗已逐渐被殡仪馆暂存服务替代,但其文化内涵仍影响着重丧葬、慎追远的民间观念。
“火厝”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火葬,主要出现在古代文献中。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词义
“火厝”由“火”(燃烧)和“厝”(放置、处理)组合而成,字面可理解为“用火处理(遗体)”,即火葬。这一用法明确见于《古今小说·月明和尚度柳翠》中的记载:“但遗言火厝,心中不忍。”
语境与用法
该词多用于描述古代丧葬习俗,强调通过焚烧的方式处理遗体。例如,在小说中提及的“火厝”即指遵从遗愿进行火化,但亲属因情感因素感到不忍。
相关延伸
“火厝”是古代对火葬的特定表述,需结合语境理解其确切含义。若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古今小说》原文或相关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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