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原来的官号。《文选·任昉<王文宪集序>》:“ 永明 元年,进号卫将军。二年,以本官领 丹杨 尹……四年,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餘悉如故。” 李善 注:“本号,卫将军也。”
(2).店、铺的自称。
"本号"在汉语词典中的详细释义如下:
"本号"指当前正在使用的名称、字号或店铺名称,强调主体自身的标识性称谓。
示例:
• "本号新到一批茶叶"(指说话者所在的商铺)
• "本号暂不提供此项服务"(指当前机构)
在传统商号文化中特指自身经营的店铺或企业,常见于招牌、公告等正式文书。
权威例证: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定义"号"为"商店"时,标注"本号"即"本店"之意。
《汉语大词典》收录清代商号文书"本号开设于道光年间",佐证其历史用法。
网络语境中代指"本人运营的账号",如"本号专注历史知识分享"。
公文或声明中作为机构自称,体现正式性,例:"本号保留法律追诉权"。
•与"本店"区别:"本号"更具书面性与历史感,"本店"侧重口语化当代用法。
•与"本账号"区别:后者仅适用于数字场景,前者涵盖实体与虚拟主体。
权威参考来源:
(注:因词典内容无直接网络链接,来源标注纸质权威出版物名称)
“本号”一词在汉语中有以下两种主要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指官员原本的官职或封号。例如在《文选·任昉<王文宪集序>》中记载,南朝齐官员王俭曾以“卫将军”为原官号,后加封其他职位时仍保留“本号”。这种用法常见于古代文献,强调官职的原始身份属性。
指店铺、商行的自称,相当于现代语境中的“本店”“本铺”。这种用法多见于传统商业场景,用于强调商家的主体身份。
“本”字本身有根源、原始的含义(如“本义为草木之根”),因此“本号”可理解为强调身份或称谓的原始性、正统性。该词现代使用频率较低,主要出现在古籍或特定文化语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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