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revive after death;return from the grave]∶旧时迷信,以为人死后魂会回来而复生
(2) [reprocessed] 〈方〉∶再生
还魂纸
还魂橡胶
(1).迷信指死而复活。 唐 杜牧 《华清宫三十韵》:“倾国留无路,还魂怨有香。” 冯集梧 注引《述异记》:“ 聚窟洲 有返魂树,伐其根心,于玉釜中煮取汁,又熬之令可丸,名返生香,或名却死香,尸在地,闻气即活。” 后蜀 何光远 《鉴诫录·高僧谕》:“既而三宿还魂,备述幽适之事。”《西游记》第十一回:“ 阎王 道:‘ 唐 御妹 李玉英 ,今该促死,你可借他尸首,教他还魂去也。’”
(2).比喻废旧物品经回收加工,制成新的产品。参见“ 还魂纸 ”。
"还魂"是汉语中具有多层文化内涵的词汇,其核心语义可追溯至古代灵魂观念。《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①迷信指人死後灵魂回到肉体复活;②比喻旧事物改头换面重新出现"。该词在汉语体系中呈现以下特征:
一、本义层面 指生命体死亡後复生的超自然现象,源自原始宗教的灵魂不灭观念。《汉语大词典》引《太平广记》卷三五八记载:"其妻梦曰:'吾已还魂,可开棺出我'",此处记载了唐代传奇中的"借尸还魂"案例。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提及"还魂草"时注:"此草有再生之力,虽枯犹活",将植物复苏现象与人类灵魂复生进行类比。
二、引申义层面
该词的语义演变体现了汉语"由实入虚"的典型发展轨迹,从具体的生理复活现象,逐步扩展至物质循环、文化复兴等抽象范畴,构成中华文化生死观的重要语料标本。
“还魂”是一个多维度含义的词汇,其解释可归纳为以下四类:
在文学、影视作品中,“还魂”常作为神话或奇幻元素,象征重生或命运转折。例如《西游记》中唐太宗之妹李玉英借尸还魂的情节,或唐代杜牧诗句“还魂怨有香”暗喻生死纠葛。
指物品通过回收加工获得新生,如再生材料的生产。这一用法与方言中的“再生”含义相通,但更强调环保或经济价值。
唐代文献已出现相关记载,如《述异记》提及“返魂香”能使死者复生,说明该概念在传统文化中源远流长。
提示:若需了解具体文学作品案例或方言词汇的详细用法,可进一步查阅古籍或地方语言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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