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黄庭经》,或谓《道德经》。 王羲之 曾写以换鹅,故称。《四朝闻见录》附录载 元 仇远 《题保母帖》诗:“大字无过《瘞鹤铭》,小字亦有换鹅经。” 宋 苏舜钦 《丹阳子高得逸少<瘗鹤铭>于焦山之下来求诗因作长句以寄》:“ 山阴 不见换鹅经, 京口 今存《瘞鹤铭》。”参见“ 换鹅 ”。
"换鹅经"是汉语典故词汇,典出《晋书·王羲之传》,指东晋书法家王羲之以亲笔书写的《黄庭经》换取山阴道士所养白鹅的轶事。该典故蕴含着三重文化意涵:
书法艺术价值
王羲之的《黄庭经》被后世称为"小楷极则"(据宋代《宣和书谱》记载,其书法造诣通过"写经换鹅"的雅事,展现了艺术创作与物质交换的独特价值观。此事件成为衡量文人墨宝价值的经典参照。
文人精神象征
《世说新语·雅量》记载,王羲之"性爱鹅",认为观察鹅的姿态能悟书法笔意。这种将个人志趣与艺术追求相结合的行为,被后世视为文人雅士超脱功利的精神写照。
文化传播载体
唐代李白《送贺宾客归越》诗云:"山阴道士如相见,应写黄庭换白鹅"(引自《李太白全集》,使典故成为诗词创作的重要意象。明清书画题跋中常见此典,如故宫博物院藏《王羲之观鹅图》即以此为题。
该典故在《汉语大词典》中被定义为"指以高才绝艺换取心爱之物"(见2010年版第6卷,现代多用于形容艺术领域的等价交换或文人雅士的率真性情。
“换鹅经”是汉语中的一个典故性词汇,其含义与王羲之的轶事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换鹅经”指代王羲之曾书写的经书,具体有两种说法:
据《晋书》等史料记载,王羲之喜爱白鹅,曾为山阴道士书写经书以换取鹅群。道士提出以经书换鹅,王羲之欣然应允,成就“书成换鹅”的佳话。
古代诗词中常以“换鹅经”喻指书法佳作或文人雅趣,例如:
该词现多用于:
关于具体是《黄庭经》还是《道德经》,历代存在分歧。主流观点支持《黄庭经》,因王羲之精通道教典籍,而《道德经》换鹅的记载多见于后世演绎。
如需进一步了解典故细节,可查阅《晋书·王羲之传》或宋代《四朝闻见录》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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