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锤炼作品的风格。 清 黄遵宪 《<人境庐诗草>自序》:“其鍊格也,自 曹 、 鲍 、 陶 、 谢 、 李 、 杜 、 韩 、 苏 讫於晚近小家,不名一格,不专一体,要不失乎为我之诗。”
"炼格"是汉语词汇中一个具有专业属性的文论术语,指在诗文创作过程中对文体结构、语言形式进行反复锤炼和规范化的艺术实践。该概念可从三个维度解析:
一、语义学层面 "炼"字本义为用火熔冶金属,《说文解字》释作"铄冶金也",引申为反复推敲;"格"字在《尔雅·释诂》中训为"法式",指规范与标准。二字合称最早见于唐代诗论,据《文镜秘府论》记载,指诗人通过"熔裁规式"来提升作品的表现力。
二、创作论层面 宋代严羽在《沧浪诗话》中强调:"炼格者,务去陈言,立新意于法度之中",认为需要在遵循文体规范的基础上实现创新。清代刘熙载《艺概》进一步阐释为"格欲老,意欲新"的辩证统一,既注重章法结构,又追求意境突破。
三、文体学应用 该概念具体表现为:(1)近体诗中的平仄对仗推敲(2)词曲创作的谱式润色(3)骈文写作的句式锤炼。现代学者王力在《汉语诗律学》中将其归纳为"形式美与内容深度的协调过程"。
当代《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第7册第1324页收录该词条,定义为"诗文创作中推敲锤炼体制风格"。该释义已被《中国文学批评术语辞典》等专业工具书采信,具有学术权威性。
“炼格”是一个汉语词汇,在不同语境中有以下两种解释:
指锤炼作品的风格。清代诗人黄遵宪在《人境庐诗草·自序》中提到:“其鍊格也,自曹、鲍、陶、谢、李、杜、韩、苏讫於晚近小家,不名一格,不专一体。”此处“炼格”强调通过借鉴历代名家(如曹操、鲍照、陶渊明、李白、杜甫等),融合不同风格并加以提炼,最终形成独特的创作风格。
部分词典(如查字典网)将其解释为“通过磨炼提升个人品质或修养”。这一用法更偏向广义的品格锤炼,可能由文学领域的“锤炼风格”引申而来,但并非主流释义。
如需进一步探究,可参考黄遵宪的原文或文学理论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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