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surp] 用不正当手段取得或占据
窃据要职
亦作“ 窃踞 ”。用不正当手段占据。 唐 刘长卿 《吴中闻潼关失守因奉寄淮南萧判官》诗:“ 关中 因窃据,天下共忧慄。”《新唐书·哥舒翰传》:“ 禄山 虽窃据 河朔 ,不得人心。” 宋 苏轼 《乞罢宿州修城状》:“意谓恐有盗贼窃据,以断运路。”《清史稿·简修亲王雅布传》:“迨赴 吉安 ,以重兵围城,而 韩大任 窜逸,窃踞 寧都 ,復扰 万安 、 泰和 ,不能击灭。” 郑观应 《盛世危言·垦荒》:“故 俄 人不费一兵,不折一矢,泰然而窃据之。”
“窃据”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通过不正当手段占据或取得(土地、职位、权力等),通常带有贬义色彩。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由“窃”(暗中、非法)和“据”(占据)组成,表示以非法或非正义的方式占据本不属于自己的事物。例如:“窃据高位”指通过阴谋手段占据重要职位。
词语结构
属于偏正结构,“窃”修饰“据”,强调占据的非法性。常见搭配如“窃据要津”“窃据一方”等。
历史用例
现代示例
“窃据”强调手段的不正当性和结果的非法性,适用于描述从个人职位侵占到政权篡夺等不同层面的行为。其贬义性质使其多用于批判性语境。
《窃据》是一个动词词语,意思是秘密占据、据为己有或夺取他人的地盘、领土、职位等。
《窃据》的常用的部首是突和手,总共有11个笔画。
《窃据》的来源可以追溯至古代汉语。其中,“窃”在古代意为突然,此指突然抢占。而“据”意为占据,此指占据他人的东西。
《窃据》的繁体字为「竊據」。
古代《窃据》的汉字写法可能略有不同,但其意思基本相同。例如,在《康熙字典》中,窃据的写法为「竊佔」。
1. 这个小国窃据了边境的土地。
2. 他用诡计窃据了老板的职位。
3. 敌军窃据了我们的阵地。
1. 窃取:秘密地拿走他人的东西。
2. 窃密:秘密地泄露机密。
3. 窃听:偷偷地监听他人的谈话。
夺取、占据、霸占。
归还、交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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