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纳贡。《后汉书·东夷传·夫馀》:“二十五年, 夫餘王 遣使奉贡, 光武 厚荅报之。” 明 宋濂 《皇太子与高丽王书》:“王处海东,称藩奉贡於朝廷者五年。”
(2).犹奉献。《后汉书·吕布传》:“ 成 ( 侯成 )分酒肉,先入诣 布 而言曰:‘蒙将军威灵,得所亡马,诸将齐贺,未敢尝也,故先以奉贡。’”
奉贡是汉语复合词,由“奉”与“贡”二字组合而成,其核心含义指恭敬地进献物品或履行义务,多用于古代臣属向君主、藩国向中央王朝纳贡的语境。以下从字源、本义、引申义及典籍用例分述:
奉(fèng)
《周礼·地官·大司徒》:“奉璋瓒以祀先王。”
(手持玉制礼器祭祀先王,体现庄重态度。)
贡(gòng)
《尚书·禹贡》记载九州贡物制度,如“淮海惟扬州……厥贡惟金三品”。
核心义:以恭敬之礼进献贡品,强调行为中的尊卑关系与仪式性。
《左传·襄公八年》:“奉贡职,无有携贰。”
(履行纳贡职责,不可怀有二心。)
“奉贡”是中国古代朝贡体系的核心行为:
现代汉语中,“奉贡”一词已罕用,但保留于历史文献与成语中,如:
(注:部分古籍原文链接因平台限制未展示,可于“国学大师”“中华典藏”等权威数据库检索验证。)
“奉贡”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有以下两层含义:
纳贡
指诸侯或附属国向中央政权进献贡品,以示臣服或维系政治关系。例如《后汉书·东夷传·夫馀》记载:“夫餘王遣使奉贡,光武厚答报之。” 这一用法在古代文献中常见,强调对上级权威的尊崇与礼节性进献。
奉献
泛指恭敬地献上物品或心意。如《后汉书·吕布传》中提到,将领侯成将酒肉“先以奉贡”,表达对主将的忠诚。此含义更侧重个人或群体的主动呈献,不局限于政治关系。
补充说明: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后汉书》相关篇章或权威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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