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外地寄寓的居民。《后汉书·马援传》:“詔 武威 太守,令悉还 金城 客民,归者三千餘口,使各反旧邑。” 李贤 注:“ 金城 客人在 武威 者。”《清史稿·食货志一》:“凡客民在内地贸易,或置有产业者,与土著一律顺编。” 清 夏燮 《中西纪事·五口衅端》:“其首 刘丽川 者, 粤 东寄居在 沪 之客民也。”
(2).晚 清 下江 一带“哥老会”的别称。 张篁溪 《苏报案实录》:“推客民之始,由於 同治 三年光復 金陵 以后,当事有裁兵之议,沿 江 子弟结连游兵号称‘哥老会’。其会中人屡屡肇事,以名不雅驯,遂故称为‘客民’。”
"客民"是汉语中具有历史语境色彩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因迁徙、战乱等原因寄居他乡的群体。根据权威辞书解释,该词可从以下角度分析:
基本释义
《汉语大词典》定义"客民"为"外地迁来的居民",强调其与原住民的户籍区别。清代《户部则例》记载,此类群体需向官府登记"客籍",区别于"土著"身份,体现古代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类概念。
历史演变
《中国移民史》指出,该词在明清文献中高频出现,特指因自然灾害或政策迁移的群体,如"湖广填四川"时期的移民潮。近代《申报》记载,上海租界内"客民"占比一度超过本地居民,反映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人口现象。
使用特征
《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收录该词在吴语、闽南语区的使用案例,如浙江地方志中"客民多事垦殖"的表述,揭示其从事边缘性生产活动的社会特征。这与《清史稿》所述"客民佃种山场"的记载形成互证。
文化意涵
民俗学者在《中华风俗志》中分析,客民群体常保留原籍方言习俗,形成"方言岛"现象,如陕南的"广东村"至今使用粤语,印证该词承载的文化迁徙记忆。
“客民”一词在不同历史时期和文化语境中有多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外地移民或寄居者
指从外地迁入并在某地长期居住的群体。例如《后汉书·马援传》记载的“金城客民”,即迁居至武威的外地居民()。清代官方文献也明确将客民定义为“在内地贸易或置有产业者”,并要求与本地人统一管理()。
历史特定群体的别称
晚清时期,长江下游(下江一带)的“哥老会”成员曾自称或被称作“客民”,这一称呼源于同治年间裁兵后形成的民间组织()。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案例(如哥老会与客民的关系),可参考《清史稿》或地方志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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