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苛刻烦琐。《乐府诗集·相和歌辞十四·雁门太守行》:“敕吏正狱,不得苛烦。”
“苛烦”是汉语中一个具有明确贬义色彩的复合词,通常指事物或要求过于严苛且繁琐,令人感到负担沉重。以下从词义解析、语源演变、应用场景三方面展开说明:
一、词义解析 “苛”本义为小草,引申为苛刻、严厉。《说文解字》释“苛”为“小草也,从艸可声”,段玉裁注“引申为琐碎之称”。而“烦”在《汉语大词典》中有“繁杂、纷扰”之意,如《礼记·乐记》载“食饗之礼,非致味也,主乎馔而民不烦”。二字组合后,“苛烦”特指“既苛刻又繁杂”,如清代王夫之《读通鉴论》中“法愈苛烦,而天下益乱”即用此义。
二、语源演变 该词最早见于汉代典籍,《汉书·薛宣传》载“刑罚不中,苛烦犹生”,指政令严酷导致社会问题。唐宋时期使用频率增加,如韩愈《论变盐法事宜状》批评盐政“条目苛烦,所由吏百计侵渔”。现代汉语中多用于批评规章制度或管理方式,如政务流程中的“苛烦手续”(《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3版)。
三、应用场景
该词与近义词“繁琐”存在细微差异:“繁琐”侧重数量多而复杂,属中性描述;“苛烦”则带有“过分严苛”的负面评价色彩,如《现代汉语八百词》对比组句“手续繁琐但合理”与“规定苛烦遭诟病”。
“苛烦”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苛烦”指苛刻烦琐,形容要求或规定过于严厉且冗杂。例如古代文献《乐府诗集·雁门太守行》中提到“敕吏正狱,不得苛烦”,即要求官吏公正处理案件,避免严苛繁琐的程序。
多用于形容政务、法令或人际交往中的不必要严苛与复杂。例如批评官僚作风时,可用“苛烦的制度”表达对低效繁琐的不满。
该词属于书面语,日常口语中使用较少。需根据语境判断情感色彩,常见于批评或中性描述,如“避免苛烦的流程”。
如需进一步了解“苛”或“烦”的单独释义,可参考古代字书《汉典》《康熙字典》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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