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俗迎娶新娘时,女方以开门放轿子入内的名义向男方索取的钱财。《儒林外史》第十九回:“那日新郎到门,那里把门关了, 潘三 拿出二百钱来做开门钱,然后开了门。”
“开门钱”是中国传统婚礼中的一种习俗,具体含义和背景如下:
核心定义 “开门钱”指旧时男方迎娶新娘时,女方家人以“开门放轿”为名义向男方索要的钱财。只有支付这笔钱后,女方才会打开大门允许新娘出嫁,这一习俗在《儒林外史》等文学作品中均有记载。
实施场景 • 迎亲当日,新郎队伍到达女方家门前时,女方故意关闭大门 • 需通过多次讨价还价支付钱财,金额从几十文到数百文不等(如《儒林外史》中潘三支付了二百钱)
功能演变 最初是考验男方诚意的礼仪程序,后期逐渐演变为:
该习俗主要流行于明清时期,现代部分地区仍保留类似婚俗,但形式已简化为象征性红包。如需查看更多历史细节,可参考《儒林外史》第十九回等文献记载。
开门钱是一个成语,意为进门的财物,也可以指为酬谢。
开门钱的拆分部首为“门”和“钅”,其中“门”是整个成语的意义所在,而“钅”指的是“金”字底部的一部分。整个词语的总笔画数为9画。
开门钱这个成语最初的来源可能是指古代出门时给门房的报酬,也有一种可能是古人迎接贵客时所准备的财物。
开门钱的繁体字为「開門錢」。
在古代,开门钱这个成语的汉字写法是「開門貼子」,其中「貼」是指贴在门上的意思。
1. 这个新年,我把开门钱发给了我家门口的大爷,以为让他能帮我们看门。
2. 这份工作对我来说意味着开门钱,我会好好表现的。
开门买卖、开门生意、开门红、开门营业
接待费、欢迎礼
进门不烧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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