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礼》官名。掌清除道路,驱避行人。《周礼·秋官序官》:“条狼氏下士六人。” 郑玄 注:“ 杜子春 云:‘条,当为涤器之涤。’ 玄 谓涤,除也;狼,狼扈道上。”《周礼·秋官·条狼氏》:“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男、子则二人。” 清 顾炎武 《日知录·街道》:“古之王者,於国中之道路则有条狼氏,涤除道上之狼扈,而使之洁清。”
条狼氏是中国古代职官体系中的特殊称谓,最早见于《周礼·秋官》。该官职主要负责帝王出行时的仪仗清道事务,其职责包含"执鞭以趋辟"与"掌鸣鞭警示",即通过挥动皮革制成的长鞭(古称"条狼")驱赶行人、维持道路秩序。
从构词法分析,"条"字在此特指鞭类器物,源自《说文解字》"条,小枝也"的引申义;"狼"则取喻猛兽的威慑力,暗含震慑肃清之意。二者组合形成具有军事护卫性质的官职名称,反映了周代"以威仪彰王权"的礼制思想。
据《周礼注疏》记载,条狼氏隶属秋官司寇系统,在重大典礼场合需着玄端素裳的特定服饰,配备八人编制的仪仗队。其职能既包含实际的道路清障工作,也承担着彰显君王威仪的象征功能,是古代"礼法合一"制度的具体体现。该官职至秦汉时期逐渐被"执金吾"等新职称替代,但其鸣鞭警示的仪轨仍影响后世帝王出巡制度达千年之久。
“条狼氏”是中国古代官职名称,主要见于《周礼》记载,其具体含义和职能如下:
条狼氏是《周礼·秋官》中的官职,负责清除道路障碍、驱赶行人以保障王公贵族出行通畅。其名称中:
部分资料提到条狼氏与“古代收废站”的联系,但此说法缺乏直接文献支持,更可能源于对其清洁职能的引申联想。
条狼氏是周代负责道路清理与交通管制的官职,兼具实际职能与礼制意义,后世文学中逐渐演变为护卫或衙役的象征。需注意区分历史记载与文学引申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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